招标公告
江苏LNG接收站消防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YXY-ZB-2017-FW0312
本招标项目江苏LNG接收站消防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
江苏LNG接收站位于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阳光岛,设计规模650×104t/a,有 16×104m3储罐3座、20×104m3储罐1座、压缩机、回流鼓风机、高低压泵、再冷凝器、汽化器、空压机、消防泵、火炬等设备,1970米栈桥和码头一座,19.722km外输管道,20台装车撬,以及配套的行政办公楼、控制室、配电室、化学品存储棚、维修车间,污水处理系统。接收站内共有接收站、槽车站、分输站、办公区四个区域,其中接收站、槽车站分别有消防水系统、干粉系统、泡沫系统、FS@GS系统以及移动灭火器,分输站、办公区有火灾检测、报警、消防栓以及移动灭火器。
1.2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地方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对中石油江苏LNG接收站内所有场所(包括栈桥码头区、储罐区、工艺区、海水区、槽车站、中控室、变配电间、阳光岛及南通办公区)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运行操作、维护、维修工作,消防控制室24h值守及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测试检查和检验检查,协助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实施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江苏LNG接收站。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1.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50万元。
1.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江苏省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管理条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等要求及中石油江苏LNG接收站消防相关管理规定;消防系统检测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1.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8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1.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保人须依法注册成立,有承担本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省级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且经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2财务要求:需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者投标人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要求有能力承担完成本工程需投入的流动资金,且无坏账及财务违规记录;
2.3业绩要求:申请人需在近三年具备1项1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2.4 信誉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具有无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的;
2.5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上述第2.3款以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对应的项目业绩;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6现场维护人员需满足下列要求。
岗 位
资质要求
人数
备注
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
具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中级或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
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安全副经理
持有国家认可的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证书。
1
设备工程师
具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中级或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1
仪表工程师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中级或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1
作业人员
仪表维护工
具有消防工作经验2年以上
2
设备维护员
至少1人具有电气焊特殊工种证书,1人具有电工特殊工种证书。
6
值班人员
操作员
具有公安部消防局建(构)筑物初级及以上消防员证书。(要求每班不少于2人)
8
合计
20人
2.7 其他要求:
2.7.1中标人不得将承包业务进行分包转包;
2.7.2申请人3年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7.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服务商投标;
2.7.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7 年 3月 21 日至2017 年 3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在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2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须填写汇款附言:“HYXY-ZB-2017-FW0312 标书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102100022517
账 号:0200225119006711077
3.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 ,方式为现场送达。
4.2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不少于 叁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 ,不接受银行汇票、现钞、支票等其它形式。电汇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HYXY-ZB-2017- FW031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3.2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公布。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 2017年 4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 。
6.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牟先生、闫女士 电 话: 010-62371085
传 真: 010-62013465 电子邮件: hyxy_zbb@1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102100022517
账 户 名: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 号:02002251190067110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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