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项目编号 | A3206820342000195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城发集团2021年度安置小区空置房零星维修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06820342000195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城发集团2021年度安置小区空置房零星维修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
如皋市城发集团2021年度安置小区空置房零星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城发集团2021年度安置小区空置房零星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城发集团2021年度安置小区空置房零星维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 建设规模:涉及如皋市城发集团的安置小区空置房屋室内部分及小型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2.1.3 合同估算价:90万元/标段/年。
2.1.4 工期要求:365天。合同签订后一年,每批次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方派工单为准,结算金额合计满 90万元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城发集团2021年度安置小区空置房零星维修工程。主要范围包括:中央商务区、东方花园、和谐家园、绿杨新村一期、绿杨新村70#B、司马嘉苑、仙鹤新村、学府西苑、东皋新村、志颐花园等安置小区的零星维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6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的缴费明细。
3.4.8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3月 11 日至2021年3月 17 日 09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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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 17 日 0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软件园5号楼3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62807667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规划建筑设计院一楼
邮政编码:226500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13773843255
电子邮箱:506887472@qq.com
2021年3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