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成设备租赁服务(挖掘机)由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龙成设备租赁服务(挖掘机)项目租赁方。具体事项如下:一、项目概况
1、比选方: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龙成设备租赁服务(挖掘机)
3、服务地点: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内(漳州龙海市九湖林下村)
二、用途:用于搅拌站内施工作业
三、比选内容:
1.比选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小时,含增值税发票税率3%) | 最高限价(元/小时,含增值税发票税率3%) | 备注 |
1 | 链式挖掘机 | 230 | | 260 | 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
2 | 链式挖掘机 | 炮头200 | | 400 |
3 | 小轮式挖掘机 | 120 | | 180 |
合计单价(元/小时,含增值税发票税率3%) | |
注:对于本项目服务比选申请人应配备相应的操作员,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使用费、燃油费、挖掘机保险费、年检费、通行费、专用工具费、人工费、税费、风险费、服务费、及分批多次进出场费用等,各比选响应人应依据比选文件要求自行核算成本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比选申请人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报价。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比选申请人:企业/个体。
2、比选申请人应是农业机械经营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企业。
3、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若比选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若比选申请人为个体的:需提供合格有效的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者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经营者授权委托书,经营者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经营者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有)/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个体不需要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招标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服务过程的完整性,其承诺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6)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比选人规定时间内将货物交付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备注: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取消比选资格处理。
五、最高限价:链式挖掘机(规格型号230)260元/小时,含增值税发票税率3%;链式挖掘机(炮头200)400元/小时,含增值税发票税率3%;小轮式挖掘机(规格型号120)180元/小时,含增值税发票税率3%。
六、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七、合同期限:两年。
八、评选办法:低价中选
九、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40室 。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16日8:00至2021年7月20日18:00。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22日9:30至2021年7月22日10:0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22日10:00。
3、比选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33室 。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小写:¥5000.00元)。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7月21日18:00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龙成设备租赁服务(挖掘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龙海市农行九湖支行 | 13620901040004359 |
2.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需先行向比选人开具比选保证金已退还的收据(以实际到账为准)。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比选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比选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二、比选文件的澄清:
1、比选申请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584822098@qq.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20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之前。
2、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网站【: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的方式通知比选申请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21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之前。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774751245、15160539978
比选人: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