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废旧汽配物资转让回收及服务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受委托,本项目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1年4月29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在龙岩公物采购网(网址:www.lygwcg.com)对以下招标内容进行公开网络竞价。
一、竞价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合格的供应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价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采购供应商。
2、采购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采购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采购供应商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采购供应商的采购响应将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4、采购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6、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龙岩公物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二)、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在竞价过程按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
3、支付保证金凭证(转账须备注项目编号)
4、本公告“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有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分项报价表、响应承诺函或参数响应表、检测报告、资质证书等)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
本次选取供应商基本内容为对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囤积的废旧物资进行处理,成交人负责合同期内废旧物资的回收。废旧物资包含废旧轮胎、废旧汽配件及废旧设备等。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如下协议)
废旧物资回收协议
甲方: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甲方废旧物资招标转让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就废旧物资招回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签订协议的依据
1. 甲方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2. 乙方所有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3. 中标通知书;
4. 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 货物
1、甲方在协议期内更换报废的废旧物资。
2、废旧物资数量以甲方每月实际发生数为准。
第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回收价格及回收方式
1、回收价格
| 序号 | 品 名 | 单位 | 回收单价(元) |
| 1 | 废旧汽配件及设备 | 公斤 | |
| 2 | 废旧轮胎(700系列) | 条 | |
| 4 | 废旧轮胎(255/70R22.5) | 条 | |
| 5 | 废旧轮胎(275/70R22.5) | 条 | |
2、回收方式
1.甲方根据每月(季)替换废旧物资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回收旧件。
2. 废旧轮胎根据每次回收条数进行结算。
3. 废旧汽配件及设备具体重量以甲方停车场附近的经计量部门标定的以静态磅称重作为计价重量依据,过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旧件数量清点、过磅时,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应在场确认并签字。
第四条 货款结算
在协议期内,货款结算按每次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账号:171100100100037752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第五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乙方签订协议前,应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转入甲方指定帐户(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协议期内乙方无违约,甲方在协议到期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合同期内价格审定原则
废旧物资回收价格原则上在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若遇废旧物资市场调价幅度较大,跌价幅度超过15%以上时,乙方可重新报价并要求甲方进行审核;若涨价幅度超过15%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报价审核。未经甲方审定前,按原有价格执行。
第七条 协议纠纷的解决
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条 其它
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双方可以就本协议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协议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4、本协议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5、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20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20 年 月 日
备注:1、上述“(一)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所有要求均为重要要求,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有任一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竞价无效。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须在竞价过程时作统一承诺,并按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
承诺模板如下:
*****项目(项目编号:*****),我公司(全称) 完全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的要求。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上述要求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本采购文件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二)、报价要求
供应商系统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供 应商须对每小类物品的价格逐一报价,投标分项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购人只采购每小类物品的价格,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发生情况计算,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供货量的增减为索赔依据。
报价附表:
|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最低控制价(元) | 单价(元) | 权重比(%) | 权重比单价(元) |
| 1 | 废旧铁件 | 公斤 | 2.29 | | 30% | |
| 2 | 废旧轮胎(700系列) | 条 | 13.56 | | 10% | |
| 3 | 废旧轮胎(255/70R22.5) | 条 | 22.78 | | 30% | |
| 4 | 废旧轮胎(275/70R22.5) | 条 | 24.78 | | 30% | |
| 权重比总价 | |
| 供应商系统报价(100-权重比总价) |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报价说明:
1、权重比单价=单价×权重比;权重比总价=权重比单价之和。
2、供应商系统报价=100-权重比总价(如:供应商计算出权重比总价为17.85,则在系统报价时填入82.15,(100-17.85=82.15)
3、投标人对所投标物资应报出最诚信、最有竞争力的价格。上述报价含废旧物资回收价格、运费、包装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杂费用的到货含税价。
4. 废旧汽配件以铁(钢)质汽车废旧零部件为主,含部分铝质材料及塑质材料。
★5、每种物资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表格所有型号产品全部进行报价,漏报价、不报价或低于最低控制单价均视为重大偏离,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竞价环节必须以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上述报价附表,并在系统报价中填报权重比总价。
(三)、签订合同
1. 成交人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期限:壹年。
2.付款方式:合同期内,成交人负责定期回收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替换废旧物资,并根据每次回收数量,以次结算方式进行。
(五)、税费承担
1.所有标的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成交人承担,办理移交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拆卸、出仓费、运费、水电费等)也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六)、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
详见竞价公告内容,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支付竞价保证金2000元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在报名时间内支付竞价保证金的(以银行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价无效。
2、成交供应商缴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后,凭缴交凭证向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3、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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