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HHJK-1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HHJK-1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10m的拱桥的施工监控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铁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市政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还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3)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相关时间要求时,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截止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投标人填报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HHJK-1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近5年担任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10m的拱桥的施工监控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近5年担任过1座单孔跨径不小于110m的拱桥的施工监控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职称证。(2)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2)铁路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市政项目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人员任职情况,还应提供该业绩的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铁路项目业绩: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3)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相关时间要求时,以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截止时间为准。 5、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HHJK-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未填写报价,或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 7 | 资格评审标准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采用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8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1)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2)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 9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