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2026宁庆气井用起泡剂消泡剂框架111(二次)
玉门油田2026宁庆气井用起泡剂消泡剂框架111(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A503-WZ712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2026宁庆气井用起泡剂消泡剂框架111(二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门油田2026宁庆气井用起泡剂消泡剂框架111(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宁庆作业区气井用物资。
本项目招标为物资采购,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A14大类,共计2项780吨,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组 | 物料描述 | 单位 | 预估数量(吨) | 最高单价(元) | 最高限价:单价×数量(元,含13%增值税、运杂费、装卸费、本批次第三方检测费(含有机氯检测费)落地交货价) | 执行标准 |
1 | A14011203 | 采气用起泡剂氧化胺类(采气用泡沫排水剂 氧化胺类) | 吨 | 460.000 | 10735.00 | 4938100.00 | 按技术规格书及中石油质量认可证书标准执行 |
2 | A14011701 | 采气用消泡剂有机硅类 | 吨 | 320.000 | 9379.00 | 3001280.00 | 按技术规格书及中石油质量认可证书标准执行 |
合计 | 780.00 |
| 793.938万 |
|
备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采购执行量依据,采购执行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2 最高限价及组成:最高限价:793.938万元,设有招标最高单价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以上价格均含13%增值税、运杂费、包装费、到货该批次第三方检测费及有机氯检测费等落地交货价。
2.3报价要求:投标总价合计报价,投标报价中单价报价不得超最高单价、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4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王乐井乡边记洼村环庆采油厂王乐井库。
2.5合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7.03.31。
2.6交货期:收到批次发货通知后 20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
2.7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石油质量认可证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为中石油云梦泽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left: 5.5pt;">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名称代号必须包含:“采气用起泡剂”、“采气用消泡剂”、“排水采气用起泡剂”“排水采气用消泡剂”、“(油)气田用起泡剂”、“(油)气田用消泡剂”“采气用泡沫排水剂”、“泡沫排水采气用消泡剂”字样。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规定的认可标准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该认可证书原件扫描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CMA机构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出具(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6个月内)的具有CMA标志的产品检测报告(需有机氯检测项目:不含有机氯)。并对标的物不含有有机氯成分做出承诺(提供对应承诺书)。
3.6业绩要求
近2年(截止开标当日最近的24个月,以合同生效日计)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或最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02月11日23时59分59秒至2026年02月27日23时59分59秒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04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壹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2#楼3楼 |
联 系 人:张红丽 | 联 系 人:陈工、李工 |
电 话:0937-3935707 | 电 话:0937-393116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chenke_nw@ |
附件:线上项目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