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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镇野水村林俊怀通信基站站址租赁
未终止
:2026-02-09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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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镇野水村林俊怀通信基站站址租赁直接采购公示
海山镇野水村林俊怀通信基站站址租赁采购人为饶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因海山镇野水村通信基站还需继续使用,由饶平分公司与海山镇野水村通信基站站址业主林俊怀进行谈判,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继续租赁林俊怀拥有产权的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海山镇达南野水北三巷 7 号之二房屋 4 楼天面为海山镇野水村通信基站站址,合同期为7个月,合同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合同租金(含税)7000元,租金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银行划款支付。
二、直接采购原因 由于本项目采购的场地资源是原在用通信基站的使用权,我方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九条“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林俊怀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2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文跃,13377689691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02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饶平分公司
日 期: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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