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
6.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甘肃经济信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5号
联 系 人:卢永锋
电 话:0937-2826766
代理机构:甘肃中正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鑫隆国际电子商贸中心C口810室
联 系 人:李玮
联系电话:18093798177
肃州区洪水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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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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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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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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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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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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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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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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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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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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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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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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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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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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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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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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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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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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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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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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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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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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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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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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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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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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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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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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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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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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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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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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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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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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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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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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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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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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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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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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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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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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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内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发送至邮箱的须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监理)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申请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