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电动式飞机清水车与污水车”项目
供应商招募公告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拟对“电动式飞机清水车与污水车”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暂无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动式飞机清水车与污水车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物资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备注 |
电动式 飞机清水车 | 须取得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且符合采购人所在机场限高 | 部 | 详见下文 | 2 | 合同 包一 |
电动式 飞机污水车 | 部 | 1 | 合同 包二 |
1.交货期:60个日历日内
2.电动式飞机清水车(合同包一)技术要求
★2.1 通用要求
2.1.1 所投车辆型号必须取得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并纳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所投产品配置需与民航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一致。谈判报价文件需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复印件和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1.2 所投车辆型号的设计、制造、试验等,应采用适合于该产品的最新的且已实施的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lIATA AHM-910 飞机站坪支持设备的基本要求
lIATA AHM-913 飞机地面支持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
lAC-137-CA-2015-20R1《电动式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lAC-137-CA-2016-01《飞机清水车检测规范》
lMH/T 6014-2018《飞机清水车》
2.2 规格及功能要求
2.2.1 基本要求
2.2.1.1 电动底盘:选用庆铃或同档次国际知名品牌商用底盘。
2.2.1.2 车辆系统控制及储能部件的垂直方向应有开放式的空间、水平方向及所有零部件都应有足够的维修空间。
2.2.1.3 应具备完善的升降、行驶、转向、制动、灯光、液压和电气控制系统。
2.2.1.4 电机、电控、电池、控制器等主要电气部件及液压系统部件需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2.2.1.5 整车布局需合理、美观;驾驶室内设有冷暖空调系统,各类仪表和开关齐全,乘坐舒适、视野开阔、操作方便;操作部分的设计应合理明了,操作方便。
2.2.1.6 应能全天候工作,应有良好的防雨、防潮、防腐蚀性能。
2.2.2 主要参数性能要求
2.2.2.1 最高行驶速度:≥60km/h。
2.2.2.2 充电时间(0-100%): ≤90 分钟。
2.2.2.3 续航里程:≥200km。
2.2.2.4整车外形尺寸:
a.最大长度≤ 7200mm;
b.最大宽度≤ 2100mm;
c.最大高度≤ 2300mm。
2.2.2.5 清水箱容积:≥4200L。
2.2.2.6 供水流量:≥170L/min
2.2.2.7 供水压力:0.25~0.35mpa
2.2.3 主要结构和配置性能要求
电动式飞机清水车主要由电动汽车底盘、清水箱总成、清水供给系统、尾部框架(升降工作平台)、 “三电”系统、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影像装置组成。
2.2.3.1 电动汽车底盘:选用庆铃或同档次国际知名品牌的成熟商用底盘。
2.2.3.2 清水箱总成
A、清水箱需为一体结构,配置不低于SUS304材质的不锈钢板(本条以下各点所指不锈钢材质也均需不低于SUS304等级)。
B、清水箱箱体板必须采用厚度不小于3mm不锈钢板材,外加加强筋。箱体内部应合理配置至少2块不锈钢缓冲隔板,防荡板采用曲面设计,模具冲压一体成型,曲面过渡,最大程度的分解水流的冲击力,有效减弱车辆行驶过程中箱体内装介质对箱体的冲击和震荡,确保车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缓冲隔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3mm不锈钢板材。
C、清水箱箱体的纵向底部、顶部应为弧形结构,弯曲弧度应利于箱内液体的排放。焊接点及连接点应光滑平整。
D、清水箱的箱体装有液位指示器,应能清楚地显示箱体内的液面高度。
E、清水箱的箱体上部装有带过滤器的通气口。
F、清水箱的箱体与底盘应采用减震器连接且固定应牢固可靠,水箱与汽车大梁固定要采用6块浮动支撑连接,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箱体与底盘间不得发生相对运动,减少汽车在行驶时对箱体的振动。
G、清水箱顶部应设置1个以上直径不小于100mm且装有滤网的加水口,加水口上方应有防雨盖,相应的盖板应有良好的密封措施和简便的锁紧装置,所用材质需为不锈钢板。
H、清水箱的上部设置2个直径500mm的检修孔,方便维护者进行清洗、消毒、检查工作,相应的盖板有良好的密封措施和简便的锁紧装置,避免雨水、尘埃进入水箱。
I、清水箱底部应装有放水栓。
J、清水箱的箱体顶部必须采用不锈钢板材,外表面应覆盖防滑贴。
K、车辆尾部踏板上必须铺设厚度不小于4mm的防滑花纹铝板
2.2.3.3清水供给系统
A、水泵: 水泵应全部采用不低于SUS304材质不锈钢材料(本条以下各点所指不锈钢材质也均需不低于SUS304等级),水泵应由液压或电机驱动;水泵的泵体最低处应设置放水阀或放水螺塞;水泵安装在箱体后端工作平台上,直接与水箱出口相连。
B、管道、阀件及加水接头等部件必须采用不锈钢材料。
C、清水软管应为橡胶夹布管,内径为24mm,长度≥5m。前端配符合ISO450标准的清水接头,缠绕在水管卷盘上,加水软管置于车辆尾端的储管箱内,水平抽拉可随意定位和自动回卷。
D、清水管路最低处应分别设置放水阀或放水螺塞。
E、清水泵与管道接口处应装有一个100目的滤网。
F、清水管路应装有安全阀,以保证飞机水箱不受损害, 供水压力应设置在0.25Mpa~0.35Mpa之间。
G、清水管路应装有压力表,并安装在便于操作员工作时观察的位置。
H、配置经校验电子流量计,便于精准计量、控制加水量。
2.2.3.4尾部框架(升降工作平台)
A、尾部框架是液压升降结构,设有梯凳和水管箱。
B、梯凳顶面铺设防滑材料,便于操作人员对接不同高度飞机或上下水箱。
C、水管箱内放置供水软管,装有方便检修的门。
2.2.3.5“三电”系统
A、电池总容量≥90kwh;防护等级≥IP67。并具有自动灭火装置。电池箱规格需符合国标要求。
B、电池衰减率:电池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不低于80%。
C、自带电池管理系统,应具备动力电池能量主动均衡管理、状态检测、充放电自动加热、自动灭火等保护等功能。
D、整车须具有VIN码,充电时充电桩能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可被符合国标要求充电设施识别,实现通过识别车辆VIN码自动启动充电的充电控制管理方式。
E、驱动电机:选用上海汽车电驱动、精进电机、中山大洋或同档次品牌产品。防护等级≥IP67;;绝缘等级:H。
F、驱动电机控制器:选用上海汽车电驱动、博世、联合电子或同档次品牌产品;防护等级≥IP67。
G、★电池能量密度≥125Wh/kg。
H、★充电系统配备国标9芯插头,充电应具有充电完成后自动保护的功能,防止蓄电池过充。充电接口。
I、★选用国标电池标准箱,符合《GB/T 34013-2017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要求。
2.2.3.6电气控制系统
A、所有的电气部件均易于维护且绝缘良好,以防短路。电器盒应保证密封,充分达到防尘、防水功能。
B、电气控制盒固定在车体框架上,设有保险、电源开关、供水开关、照明开关、紧急停机开关等。
C、设有LED照明灯,便于清水车夜间作业。
D、继电器和开关使用行业知名品牌,具备防水功能。
E、所有电气设备或部件的接线处应打上清晰的永久性标记,连接点两端的标记号必须相同,标记号须印在护套管上。
F、不同作用的电缆和芯线应用不同颜色区分开,需要连接的两端采用相同的颜色,并有标记号。
G、装有总线控制(CAN-BUS系统),实现通信开放。
H、具备车联网管理系统,可远程监控车辆实时状态;预留并免费开放系统平台端口,满足采购人对数据提取要求。
2.2.3.6 液压系统
A、选用行业知名品牌液压部件。
2.2.3.7影像装置
A、具备摄像监控装置,安装全车360度倒车雷达系统及视频监控影像,并可进行图像储存及定期自动覆盖。
B、供应商需配合车辆监控系统线路布置及安装。若有需要,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将线路布置应预埋于厢休内。
2.2.4安全保护及应急措施
2.2.4.1 整车配备绝缘监控系统,实时进行漏电、防触电监测,使操作更加安全。所有引起人员触电的部位均有防护措施,并有高压警示标识。
2.2.4.2 连接充电枪后车辆不能行驶,充电电路与底盘隔离。
2.2.4.3 动力系统供电采用双线回路设计,高低压回路隔离;动力系统供电回路采用电动车专用低烟无卤阻燃线缆。
2.2.4.4 驾驶员离开时能自动切断行走主回路,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
2.2.4.5 设有紧急停机开关,用于紧急情况下迅速关闭发动机,并整车断电。
2.2.4.6平台上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最高处有防碰行程开关,当平台上升碰到行程开关时,液压系统不工作,平台不能继续上升,避免顶撞飞机的事故发生。
2.2.4.7 控制板上应配有紧急停车按钮,以便当车辆出现异常情况时停机操作。当控制系统发生故障失灵时,按动红色“紧急停车”按钮,使上装低压控制回路断开,平台不能继续上升或下降,避免顶撞飞机的事故发生。
2.2.4.8倒车时要有360度的可视系统,并有蜂鸣报警,可选装语音报警。
2.2.4.9车辆应配备9L水基型灭火器,并安装在车辆底盘上便于使用的位置。
2.2.4.10人员上下车脚踏部分应做防滑处理。
2.2.5 车身VI标识按采购人确认方案进行喷涂。
3.电动式飞机污水车(合同包二)技术要求
★3.1 通用要求
3.1.1 所投车辆型号必须取得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并纳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所投产品配置需与民航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一致。谈判报价文件需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复印件和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1.2 所投车辆型号的设计、制造、试验等,应采用适合于该产品的最新的且已实施的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lIATA AHM-910 飞机站坪支持设备的基本要求
lIATA AHM-913 飞机地面支持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
lAC-137-CA-2015-20R1《电动式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lAC-137-CA-2016-01《飞机污水车检测规范》
lMH/T 6015《飞机污水车》
3.2 规格及功能要求
3.2.1 基本要求
3.2.1.1 电动底盘:选用庆铃或同档次国际知名品牌商用底盘。
3.2.1.2 车辆系统控制及储能部件的垂直方向应有开放式的空间、水平方向及所有零部件都应有足够的维修空间。
3.2.1.3 应具备完善的升降、行驶、转向、制动、灯光、液压和电气控制系统。
3.2.1.4 电机、电控、电池、控制器等主要电气部件及液压系统部件需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3.2.1.5 整车布局需合理、美观;驾驶室内设有冷暖空调系统,各类仪表和开关齐全,乘坐舒适、视野开阔、操作方便;操作部分的设计应合理明了,操作方便。
3.2.1.6 应能全天候工作,应有良好的防雨、防潮、防腐蚀性能。
3.2.2 主要参数性能要求
3.2.2.1 最高行驶速度:≥60km/h。
3.2.2.2 充电时间(0-100%): ≤90 分钟。
3.2.2.3 续航里程:≥200km。
3.2.2.4整车外形尺寸:
a.最大长度≤ 7500mm
b.最大宽度≤ 2100mm
c.最大高度≤ 2300mm
3.2.2.5 清水箱容积:≥1500L;污水箱容积:≥2500 L;循环水箱容积:≥150 L
3.2.2.6 供水流量:≥170L/min
3.2.2.7 供水压力:0.25~0.35mpa
3.2.2.8 工作平台升降高度范围:最低高度≤400mm;最高高度≥3000mm
3.2.2.9 污水系统需具有真空吸污功能。
3.2.3 主要结构和配置性能要求
电动式飞机清水车主要由电动汽车底盘、清/污水箱体、循环水箱总成、清水/污水系统、尾部框架(升降工作平台)、 “三电”系统、液压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影像装置组成。
3.2.3.1 电动汽车底盘:选用庆铃或同档次国际知名品牌的成熟商用底盘。
3.2.3.2 清/污水箱体、循环水箱总成
A、清水箱需为一体结构,配置不低于SUS304材质的不锈钢板(本条以下各点所指不锈钢材质也均需不低于SUS304等级)。
B、污水箱箱体板必须采用厚度不小于3mm不锈钢板材,外加加强筋。箱体内部应合理配置至少2块不锈钢缓冲隔板,防荡板采用曲面设计,模具冲压一体成型,曲面过渡,最大程度的分解水流的冲击力,有效减弱车辆行驶过程中箱体内装介质对箱体的冲击和震荡,确保车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缓冲隔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3mm不锈钢板材。
C、清水箱、污水箱以及循环水箱之间用隔板彻底分离,箱体外壳采用厚度不小于3mm的不锈钢材质。D、清水箱的箱体装有液位指示器,应能清楚地显示箱体内的液面高度。
E、清、污水箱的箱体上部装有带过滤器的通气口,以免水泵在吸水时水箱内产生真空现象。
F、水箱的箱体与底盘应采用减震器连接且固定应牢固可靠,水箱与汽车大梁固定要采用6块浮动支撑连接,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箱体与底盘间不得发生相对运动,减少汽车在行驶时对箱体的振动。
G、清水箱顶部应设置1个以上直径不小于100mm且装有滤网的加水口,加水口上方应有防雨盖,相应的盖板应有良好的密封措施和简便的锁紧装置,所用材质需为不锈钢板。
H、清水箱、污水箱的上部设置多个直径500mm的检修孔,方便维护者进行清洗、消毒、检查工作,相应的盖板有良好的密封措施和简便的锁紧装置,避免雨水、尘埃进入水箱。
I、清水箱底部应装有放水栓。
J、污水箱应设有内部冲洗管道,能够用自身的水泵完成箱体内部的清洗。
K、污水箱底部应设有沉淀槽,最低处应装有一个直径大于100mm的排污阀,排污阀的开启应由液缸控制,操作开关应设置在可避免污水溅到操身上的位置。在排污口正上方设有一个污水疏通口,以解决排污口严重被堵的情况。
L、清、污水箱的箱体顶部必须采用不锈钢板材,外表面应覆盖防滑贴。
M、车辆尾部踏板上必须铺设厚度不小于4mm的防滑花纹铝板。
3.2.3.3清水/污水系统
A、水泵: 水泵应全部采用不低于SUS304材质不锈钢材料(本条以下各点所指不锈钢材质也均需不低于SUS304等级),水泵应由液压或电机驱动;水泵的泵体最低处应设置放水阀或放水螺塞;水泵安装在箱体后端工作平台上,直接与水箱出口相连。
B、管道、阀件及加水接头等部件必须采用不锈钢材料。
C、清水软管应为食品级橡胶夹布管,内径为25mm,长度≥5m,前端配符合ISO450标准的清水接头,缠绕在水管卷盘上,加水软管置于车辆尾端的储管箱内,水平抽拉可随意定位和自动回卷。污水软管应为钢塑骨架胶管,内径为100mm, 长度≥5m。
D、清水管路最低处应分别设置放水阀或放水螺塞。
E、清水泵与管道接口处应装有一个100目的滤网。
F、清水管路应装有安全阀,以保证飞机水箱不受损害, 供水压力应设置在0.25Mpa~0.35Mpa之间。
G、清水管路应装有压力表,并安装在便于操作员工作时观察的位置。
H、配置经校验电子流量计,便于精准计量、控制加水量。
2.2.3.4尾部框架(升降工作平台)
A、尾部框架是液压升降结构。
B、升降平台应装有安全扶手和护栏,并应采用不锈钢或耐腐蚀易清洁材料。地板采用铝合金防滑花纹铝板。
C、清、污水软管必须配置相应的便于存取的存放槽,存放槽要求不锈钢板材,并方便清洁。
D、升降平台操作面板应设有:平台升降开关、真空抽吸开关、供水开关、应急停止开关。
E、升降平台栏杆上应设置防止平台失控上升的“鼠尾式”行程开关。
F、升降平台应装有工作照明灯。
3.2.3.5“三电”系统
A、电池总容量≥90kwh;防护等级≥IP67。并具有自动灭火装置。电池箱规格需符合国标要求。
B、电池衰减率:电池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不低于80%。
C、自带电池管理系统,应具备动力电池能量主动均衡管理、状态检测、充放电自动加热、自动灭火等保护等功能。
D、整车须具有VIN码,充电时充电桩能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可被符合国标要求充电设施识别,实现通过识别车辆VIN码自动启动充电的充电控制管理方式。
E、驱动电机:选用上海汽车电驱动、精进电机、中山大洋或同档次品牌产品。防护等级≥IP67;;绝缘等级:H。
F、驱动电机控制器:选用上海汽车电驱动、博世、联合电子或同档次品牌产品;防护等级≥IP67。
G、★电池能量密度≥125Wh/kg。
H、★充电系统配备国标9芯插头,充电应具有充电完成后自动保护的功能,防止蓄电池过充。充电接口。
I、★选用国标电池标准箱,符合《GB/T 34013-2017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要求。
3.2.3.6电气控制系统
A、所有的电气部件均易于维护且绝缘良好,以防短路。电器盒应保证密封,充分达到防尘、防水功能。
B、电气控制盒固定在车体框架上,设有保险、电源开关、供水开关、照明开关、紧急停机开关等。
C、设有LED照明灯,便于污水车夜间作业。
D、继电器和开关使用行业知名品牌,具备防水功能。
E、所有电气设备或部件的接线处应打上清晰的永久性标记,连接点两端的标记号必须相同,标记号须印在护套管上。
F、不同作用的电缆和芯线应用不同颜色区分开,需要连接的两端采用相同的颜色,并有标记号。
G、装有总线控制(CAN-BUS系统),实现通信开放。
H、具备车联网管理系统,可远程监控车辆实时状态;预留并免费开放系统平台端口,满足采购人对数据提取要求。
3.2.3.7液压系统
A、选用行业知名品牌液压部件。
3.2.3.8 影像装置
A、具备摄像监控装置,安装倒车雷达系统及全车360度视频监控影像,并可进行图像储存及定期自动覆盖。
B、供应商需配合车辆监控系统线路布置及安装。若有需要,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将线路布置应预埋于厢休内。
3.2.4安全保护及应急措施
3.2.4.1 整车配备绝缘监控系统,实时进行漏电、防触电监测,使操作更加安全。所有引起人员触电的部位均有防护措施,并有高压警示标识。
3.2.4.2 连接充电枪后车辆不能行驶,充电电路与底盘隔离。
3.2.4.3 动力系统供电采用双线回路设计,高低压回路隔离;动力系统供电回路采用电动车专用低烟无卤阻燃线缆。
3.2.4.4 驾驶员离开时能自动切断行走主回路,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
3.2.4.5 设有紧急停机开关,用于紧急情况下迅速关闭发动机,并整车断电。
3.2.46平台上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最高处有防碰行程开关,当平台上升碰到行程开关时,液压系统不工作,平台不能继续上升,避免顶撞飞机的事故发生。
3.2.4.7 控制板上应配有紧急停车按钮,以便当车辆出现异常情况时停机操作。当控制系统发生故障失灵时,按动红色“紧急停车”按钮,使上装低压控制回路断开,平台不能继续上升或下降,避免顶撞飞机的事故发生。
3.2.4.8倒车时要有可视系统,并有蜂鸣报警,可选装语音报警。
2.2.4.9车辆应配备9L水基型灭火器,并安装在车辆底盘上便于使用的位置。
2.2.4.10人员上下车脚踏部分应做防滑处理。
2.2.5 车身VI标识按采购人确认方案进行喷涂。
四、报名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好的盈利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5月1日以来不少于2台拟投型号电动式飞机清水车或(及)2台拟投型号电动式飞机污水车在中国机场或航空公司(不包含港澳台地区)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不接受被列入厦航《供应商黑名单》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供应商报名。
五、报名方式
1、意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发送邮件进行报名确认。邮件发送huangzhijie@,抄送cgyw@。邮件主题规范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须明确注明拟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附上供应商营业执照。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16:00(北京时间)止,逾期的将不予受理。
3、因系统维护,4月3日至26日暂无法登陆厦门航空采购平台。请中标供应商需按照附件要求,于4月27日起三日内登录厦门航空采购平台补充完善供应商信息。供应商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且通过审核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供应商审核
1、提供资料不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审核。
2、申请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厦航将保留核查(包括现场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厦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对申请报名的单位做如下处罚:
2.1、取消其申请报名资格、取消其作为潜在供应商或报价资格;
2.2、列入厦航《供应商黑名单》。
3、厦航有权拒绝向资质不佳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2-2175103;传真:0592-2175111
采购监督反馈联系方式:
电话:0592-2175100 邮箱:cgjd@。
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1:厦门航空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公告
附件2:供应商注册授权书
附件3: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厦门航空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公告.docx
附件2:供应商注册授权书.doc
附件3:供应商端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