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心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ZZFCG-2026-0094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6]000030号
委托代理编号:HXCG-HN-2601036
2.项目名称:邵阳市中心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30万元,本项目分为2个包(其中包1:70万元,包2:60万元)
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为110万元,本项目分为2个包(其中包1:55万元,包2:55万元)
5.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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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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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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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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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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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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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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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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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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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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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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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内窥镜(A023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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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中心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感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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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科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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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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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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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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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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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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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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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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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内窥镜(A023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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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中心医院电子支气管镜系统设备采购项目(P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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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U电子支气管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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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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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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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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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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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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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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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5.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5.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9.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10.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包2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