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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6〕15号关于蕉岭县长潭镇麻坑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概算的批复长潭镇人民政府: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蕉岭县长潭镇麻坑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全面提升长潭镇村居环境,推动落实美丽乡村建设,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一、项目编码:2512-441427-04-01-316373二、建设地点:蕉岭县长潭镇麻坑村。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省道S334线麻坑段沿路2公里开展三线整治;提升农房外立面,面积2200平方米;建设麻坑村老屋小组垃圾收集点1个;建设村委会门坪便民设施1个;新建龙角片文化室门口和上新组集体鱼塘护栏140米;重建麻坑村委至河堤主干道因灾损毁公厕1个;项目周边零星工程等。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一)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124.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6.72万元、设计费4.09万元、监理费3.85万元。(二)资金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此复。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映萍、光庆同志,县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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