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2026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非定向培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注: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和拨付方式
(一)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二)拨付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以下称为“申请人”)于11月5日8:00至1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网址: style="text-indent: 2em;">申报过程如有问题可以电话联系:0591-38280213转3号键或 0591-38280215。
申领流程为:毕业生申请→大数据校验比对资格情况→院校审核学历条件→校内公示→人社部门确认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同级财政拨付资金后由人社部门发放到毕业生个人社保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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