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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PACK车间通用盘线及接线端子采购项目二标段PACK车间生产用接线端子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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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PACK车间通用盘线及接线端子采购项目二标段PACK车间生产用接线端子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所属地区: |
山东 |
发布时间: |
202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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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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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PACK车间通用盘线及接线端子采购项目二标段PACK车间生产用接线端子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信息山东国惠】【2026-02-05 33 】 中
标题名称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PACK车间通用盘线及接线端子采购项目二标段PACK车间生产用接线端子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YHA2026-0284
有效起始日期
2026-02-05
有效截止日期
2026-02-26
一、项目概况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PACK车间通用盘线及接线端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YHA2026-0284)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PACK车间通用盘线及接线端子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对连接线、压线端子组织招标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PACK车间生产用盘线;二标段为PACK车间生产用接线端子,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三年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证明。)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2-26 9: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网上下载。 供应商操作参见“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CA 数字证书办理”。下载操作流程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服务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2-26 9:00
3、递交地点:制作:响应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上传: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北京时间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递交地点: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02-26 09:00:00
2、开标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山东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圣阳路1号
联系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1910047120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层、27层
联系人:郑倩倩
联系电话:18754186076
九、其他说明
1、供应商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自主填报成功后,须将①营业执照、②供应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③供应商承诺、④“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报价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自然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的电子版发送至zhengqianqian@邮箱,邮件标题名称格式为“PACK车间通用盘线及接线端子***标段-(此处填写供应商单位名称)资料”,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
注:供应商最终报价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资格审查为准。
2、本项目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把锁)远程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澄清答疑及相关修改内容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开启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可联系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阳光采购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1-86195562。
CA办理电话:0531-67880028 400-0531-556 0531-86195531
4、投诉电话:19100471204;
监督电话:0537-4600115;
监督邮箱:syzb@
5、供应商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或其关联子公司的所有采购项目:
(1)与采购人的合同履行期间,被采购人认为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2)投标(响应)活动中或与采购人合同履行期间,提供虚假文件或信息的;
(3)投标(响应)活动中存在相同机器码、IP地址、文件创建标识码、制作人或上传人的(相关供应商均列入黑名单);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评审)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或拒绝采购人约谈核查的;
(7)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重复质疑或投诉的;
(8)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9)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相关供应商均列入黑名单);
(10)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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