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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清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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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清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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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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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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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清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6-02-04
正文
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清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集成服务项目,(招标编号:FJBBFA20260202001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清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集成服务项目
1.2招标内容
(1)预估金额:【1002.55】万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554.32万元(不含税);服务部分:448.23万元(不含税);
(2)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保修期: 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提供24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
(4)★交付地点:三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付期:分阶段交付-(1)第一阶段: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成乡镇片区13个停车场建设需求的设备到货。同时,合同约定的软件部分完成框架搭建并通过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设备到货确认函,完成第一阶段设备到货;(2)第二阶段:自收到招标人的乡镇片区13个停车场开工书面通知之日起135个日历日内完成乡镇片区13个停车场部署实施和系统集成。同时,合同约定的软件全部部署完成并交付使用。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出具项目初步验收合格文件,乡镇片区13个停车场充电桩开始试运行,通过初步验收合格;(3)第三阶段:自收到招标人的城区片区开工书面通知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城区片区12个停车场设备供货、部署实施和系统集成并交付使用。同时,乡镇片区13个停车场充电桩试运行结束,完成合同约定的25个停车场充电桩需要整改的内容,项目符合最终验收条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出具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文件,通过项目的最终验收。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清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集成服务项目
系统集成
-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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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554.32】万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448.23】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交换机)允许代理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应提供核心产品(核心交换机)产品的制造商产品说明书。
2.1.5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投标产品(核心交换机)为代理商投标的,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上述条款出具的承诺函。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2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4日18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9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8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33号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信平路10号
邮 编:
365001
邮 编:
350007
联 系 人:
蔡经理
联 系 人:
陈晓晴
电 话:
【0598-8589197】【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供应商审核加急(仅适用于福建区域注册登记的供应商):0591-83320889】
电 话:
1895911253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henxiaoqing@
网 址: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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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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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福州榕城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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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3111330075520004055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4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2-04 17: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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