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北区部分水利水务设施污水零直排一期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
|
公告名称: |
江北区部分水利水务设施污水零直排一期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2-05 |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江北区部分水利水务设施污水零直排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分市级补助、部分自筹,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水利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水利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至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江北区部分水利水务设施污水零直排一期工程,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本次针对11座水利水务管理用房部分雨污水管道及构筑物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中平闸东侧建筑从市政给水管网引入给水。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11座水利水务管理用房部分雨污水管道及构筑物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458944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1个。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 3.4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5日09:00至2026年2月1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 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供应商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 5.4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5如初次投标,详见操作手册(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