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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项目雷达系统设备采购
公告名称:
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项目雷达系统设备采购
所属地区:
浙江
发布时间:
2026-02-04
详细内容:
公告公告标题: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项目雷达系统设备采购公告内容:





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项目雷达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项目雷达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雷达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能力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陆基”部分,包括:小型雷达站、CCTV、VHF基站、卫星通讯终端和VDES系统等感知通信设备,是构建浙江沿海“陆海空天”感知通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提升领海基线以内水域全面多重安全态势感知能力,推进中远海区域及海上战略要道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陆海统筹、远近协同的自主可控感知通信能力实现“质”的提升。





本次对该项目30座小型雷达及相关部分进行招标。包括雷达设备购买、运输、安装、工厂检查及试验、调试、系统集成、维保等(具体物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提供为期3年的质保服务。实际以建设单位总体计划和招标人上报建设单位批复的详细计划为准,本标段施工进度要服从招标人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按照业主方要求时间到货、开箱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和供货质量。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单位公章,公司注册成立日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应满一年。





3.3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3.4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少满足以下任一业绩要求:





(1)承接过至少2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雷达设备实施(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等)项目,或合同内含有雷达设备实施(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等)部分,该部分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承接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雷达设备实施(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等)项目,或合同内含有雷达设备实施(包括供货、安装及调试等)部分,该部分金额不低于400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程或项目内容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3.5 投标人需提交本次招标的原厂出具的雷达核心设备产品授权书。





3.6 投标人需提供所需雷达设备的无线电核准证文件。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





3.8 投标人应出具信用承诺书。





3.9 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1)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付款条件、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2)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4)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刑事犯罪、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5)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6)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的行为。





3.10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则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 12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4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举办/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其他形式:无。





10.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双方商定,本合同签约合同价¥     (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合同价包含采购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利润及所有税费等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





9.2 支付方式:银行现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





9.3 款项支付





9.3.1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或预付款保证金及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开始备货并配合甲方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待乙方到货设备金额超预付款金额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返还预付款银行保函或预付款保证金。





9.3.2进度款





(1)乙方完成50%设备到货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署《到货验收单》,乙方提供合同金额1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15%作为进度款;





(2)乙方完成全部设备到货验收,经甲乙双方确认并签署《到货验收单》,乙方提供合同金额2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25%作为进度款;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甲方项目通过业主单位预验收之后,乙方提供合同金额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进度款;





(4)试运行结束,且甲方项目通过业主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之后,乙方提供合同金额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17%作为验收款并退还乙方履约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9.3.3结清款





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合同金额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3%作为项目尾款。





9.4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采购类增值税专用税率13%,技术服务类增值税专用税率6%),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但乙方不应停止履行合同。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原因,发票逾期没有认证或不能认证的,乙方应当重新开具发票。





9.5 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支付前,乙方应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9.6 乙方提交的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函到期后,尚未满足的保函返还条件的,乙方应当延长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限。





9.7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10% ;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 010-84016899





举报邮箱: pdijijian@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联系信息: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中国交建4号楼611室





邮  编: 101399                      





联 系 人: 张智森                 联 系 人:  郭蕾                       





电  话: 15210286129            电   话: 13911036174                    





电子邮件: zhangzhisen@    电子邮件: guolei@      





2026 年 2月 4 日

















附件列表 序号附件名称附件说明操作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税率单位 1 信息化设备 13% 套 2 软件系统开发 6% 项 验证码验证码取消确定 列表 序号公告类型公告名称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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