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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永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辅助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拟对福永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辅助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福永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辅助服务
合同金额(元):2126880.00
中标供应商:中保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2025年4月25日签订的深宝福(交安委)[2025]011号《福永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辅助服务合同》。一、双方确认,于2026年2月28日起终止双方间的合同关系,原合同无需继续履行。二、双方确认就原合同的履行及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三、双方确认按原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原合同存续期间的服务费,即支付乙方至2026年2月份的服务费。除本协议明确约定的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贯彻落实2026年度财政预算调整及上级关于购买服务项目经费压减要求。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1:福永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辅助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通知公告-宝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png附件2:(已模糊个人信息)福永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辅助服务合同(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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