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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配套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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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波高新区鲲鹏生态产业园配套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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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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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项目编号:NBITC-20253142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0日更正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2日二、更正信息序号更正项目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投标报价报第一年管理费,管理费最低限价:5万元;管理费报价合理范围:5万元(下限)~10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低于报价合理范围下限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高于报价合理范围上限的按评标标准规定处理。(2)投标报价报第一年管理费,管理费最低限价:8万元;管理费报价合理范围:8万元(下限)~13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投标报价低于报价合理范围下限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高于报价合理范围上限的按评标标准规定处理。2第四部分评分标准技术商务评分标准中价格分“第一年管理费报价40分”本项目设置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5万元(下限)至10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低于下限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高于上限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得20分本项目设置的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8万元(下限)至13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低于下限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高于上限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其价格分得20分3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附件一开标一览表”注:第一年上交招标人管理费起步价5万元,设定的报价合理范围为5万元(下限)~10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注:第一年上交招标人管理费起步价8万元,设定的报价合理范围为8万元(下限)~13万元(上限)(含上下限本数)。4第五部分 招标需求“六、经营管理约定事项”4、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的经营工作、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每半年考核和每年度考核。中标人连续两次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就餐满意度低于80%,或意见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中)止与中标人的委托服务合同,对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招标人组织对中标人的经营工作、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每半年考核和每年度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就餐人员满意度评测占60%,招标人考核占40%。中标人连续两次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就餐满意度低于80%,或意见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中)止与中标人的委托服务合同,对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八、运营管理约定事项”4、甲方组织对乙方的经营工作、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每半年考核和每年度考核。乙方连续两次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就餐满意度低于80%,或意见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委托服务合同,对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甲方组织对乙方的经营工作、服务质量、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每半年考核和每年度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就餐人员满意度评测占60%,甲方考核占40%。乙方连续两次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就餐满意度低于80%,或意见反映强烈,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委托服务合同,对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其他更正事宜: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和丰鲲鹏产业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魏老师、邵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78257、15067449478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宇华、戴承琴、夏伟立、张敏恒、曹晓琪、严锋联系电话:0574-87629230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邮箱:nbitc@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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