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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落标”工程定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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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落标”工程定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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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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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落标”工程定标项目(二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落标”工程定标项目旨在通过建立健全河北农信数据资产管理体系,提升数据质量,推动数据共享与应用,释放数据资产价值。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制度保障体系,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操作规范;二是建立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多项数据标准,提升数据可比性、共享性和可交换性;三是建立数据资产运营机制流程,涵盖元数据、数据质量、主数据、分类分级与确权、数据模型、数据安全等方面;四是规划数据资产管理平台,明确数据资产价值定位,开展数据资产盘点与需求梳理,形成《数据资产行动纲要》。
2.2招标范围: 1.建立数据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涵盖主数据、元数据、数据资产运营、审计、质量、安全等11项管理办法及13项实施细则,配套操作规范和模板;
2.构建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基础数据、主数据、指标数据等7类标准,以及数据采集、加工、共享、安全等16项规范,明确数据处理安全流程规则;
3.完善数据资产运营机制。建立涵盖元数据、数据质量、主数据、分类分级、数据模型及数据安全管理的7类机制流程;
4.规划数据资产管理平台与行动方案。明确数据资产价值定位,开展数据盘点与分类分级,梳理数据需求,规划包含12个中心的数据平台,并编制《数据资产行动纲要》;
5.提供工具与服务支撑。依托现有工具增强数据标准、质量、元数据、主数据等方面的管理功能,支持数据资产可视化和全流程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单位、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力量雄厚,售后服务及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投标人必须至少具备一个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实施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含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农商联合银行)总行数据治理建设案例,案例实施内容应包含管理办法、数据标准(或数据规范)、数据质量、数据建模(或数据模型、数据模型管理)、主数据、数据资产盘点(或元数据管理、数据目录)、数据管理工具(仅限于数据资产管理平台、数据管理控制平台、数据治理平台、数据标准管理工具、数据质量管理工具、主数据管理工具、数据模型管理工具、数据资源盘点工具或元数据管理工具)定制开发等2项(含)以上实施内容,案例合同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一张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其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并附中标公告网页链接)、案例甲方证明人联系方式。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具有稳定的数据治理或数据管理专家及服务团队,具有履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能力,并在规定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软件、硬件或其他要求)和专用技术能力。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五年之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符合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1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28 09:00:00
至 2026-03-0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项目招标者,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澄清及变更一经发布则视为投标人收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04 09:30
,地点为
使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锁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政策,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不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制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按无效投标处理。
7.2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7.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7.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5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7.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受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宇晗、白一帆、王刚、宗正月、宋晋刚;
电话:18210403895、1833011576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机关纪委
电话: 0311-66009191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落标”工程定标项目(二次)投标人/供应商3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9号河北农信大厦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A座15层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人:
李宇晗、白一帆、王刚、宗正月、宋晋刚
电话:
0311-66009840
电话:
18210403895、1833011576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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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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