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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东台市困境儿童平安健康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6-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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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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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2026年东台市困境儿童平安健康保险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51.54万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51.54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固定价格,无需报价,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6.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2026年东台市困境儿童平安健康保险项目,困境儿童平安健康保险是由东台市财政出资,为减轻东台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下的困境儿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对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和社会保障体系的综合保险项目。2026年按2026年1月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总人数为保费计算基数,保费标准600元/人/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7.最低赔付限价:(1)困境儿童意外死亡:赔偿限额5万元;(2)困境儿童因意外伤害或首次确诊疾病导致的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3)困境儿童首次确诊重大疾病:①定额补助5万元;②参保对象一次性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超过10万元(含)或自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累计治疗费用超过20万元(含),追加补助金 1.5 万元;(4)困境儿童因意外伤害、首次确诊疾病医疗费用(包含门诊和住院):赔偿限额4万元;(5)困境儿童既往疾病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①在保险期限内治疗总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为0-1(含1万元)万元,按个人实付医疗费用据实赔付:赔偿限额0.25万元;②在保险期限内治疗总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为1-5(含5万元)万元,按个人实付医疗费用据实赔付:赔偿限额 0.9万元;③在保险期限内治疗总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为5-10万元(含10万元),按个人实付医疗费用据实赔付:赔偿限额 1.5万元;④在保险期限内治疗总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为10万元以上,按个人实付医疗费用据实赔付:赔偿限额3.0万元;(6)困境儿童因意外伤害、疾病(包括既往疾病)住院补贴:80元/人/天,共计90天。 注:保险责任限额不得低于赔偿限额对应项,低于赔偿限额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合格投标单位数量≥4家时,本项目评选首席承保人一名和其他共保人两名,首席保险人(份额50%)、第一共保人(份额25%)、第二共保人(份额25%)。本次合格投标单位数量为3家时,本项目评选首席承保人一名和其他共保人一名,首席保险人(份额70%)、共保人(份额30%)。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招标期限为一年。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3.3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是。【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三、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于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4日至在线开标公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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