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上迳镇南湾村院林潮墩尾水渠及护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迳镇南湾村院林潮墩尾水渠及护坡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5〕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上迳镇。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位于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长度约300米长的灌溉渠进行修缮提升改造,渠道宽度约0.6米,同时对及110米长墩垱尾护坡工程进行加固,护坡宽度达到2米。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4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1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或工程量
施工
工期
1
详见施工图纸
详见施工图纸
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5日历天
2.5 工程发包价 31558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1 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且允许中 1 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以在“信用交通 ·福建 ”(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0 元,售后不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系电话:400-870-519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30:00。
开标解密时长:30 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4日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招标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http:///)、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民委员会 ;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上迳镇南湾村170号 ,邮编: 350314 ;
电子邮箱: / ;
电话: 13405973725,传真: / ;
联系人: 叶云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清市音西街道融商大厦A幢9层901 ,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 ;
电话:0591-86552736,传真: / ;
联系人: 小陈 ;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 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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