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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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涿鹿县公安局重点区域综合警务站建设项目-灵山路警务站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8-1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73120010045
项目名称:涿鹿县公安局重点区域综合警务站建设项目-灵山路警务站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3243.15 最高限价:2803243.15
采购需求:占地约2.84亩,建筑面积约294.28平方米,一层框架式结构含内部装修,院面硬化、绿化处理,建设车棚,大型灯箱、通风、消防、购置警务站配套设施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31至2025-08-06,
9:00-12:00-12: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⑵代理服务费:经双方约定由采购人支付,收费金额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的阶梯费率计算后支付。
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⑷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313-7680600、0512-58188537。
⑺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⑻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⑼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10)注现资质改革处在衔接阶段,供应商因政策调整提供的最新资质证明材料符合政策要求即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11)本项目为非“双盲
”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涿鹿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张家口市涿鹿县合符大街1号
联系方式:0313-8685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财富中心C1座2楼 联系方式:0313-5905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伟 电话:0313-590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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