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影园区文商旅融合改造基础设施项目-比选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珠影园区文商旅融合改造基础设施项目-比选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5-07-0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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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影园区文商旅融合改造基础设施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珠影园区文商旅融合改造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珠影园区文商旅融合改造基础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1666
三、资金企业自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名称:珠影园区文商旅融合改造基础设施项目
2、工程地点: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珠影园区内
3、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珠影地块内,包括地下管线工程、中东区道路和场地平整工程二个子项内,主要工程有地下雨水管、污水管改造、电缆线管敷设、场地平整、挡土墙改造、沥青路升级改造等。
4、采购项目承包范围内容及方式:
1)承包内容:包含工程地点范围内,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内容,承包施工改造工程,其中包含且不限于地下管线工程、中、东区道路和场地平整工程以及其产生的施工措施等承包内容。
2)承包范围:本项目包人工、包材料及其运输和保管、包机械工器具使用、包现场协调管理、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验收通过、包保险、包移交及验收资料及竣工图的编制、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现场废料清运及消纳、包施工现场绿色安全防护措施、包现场完工后场地清理、包购置品购置和场内搬运、包防疫措施等。3)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合同模式,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措施费合价包干,竣工结算价不超过中标价的107%。
4)必须按现场安全要求做好相应安全措施等工作。
5)工期要求: 本项目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为地下管线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第二阶段为中东区道路及场地平整,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各阶段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竣工后,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办理和验收(如现行要求高于该标准的,则按高标准的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注:若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新的规范、标准,则按照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类似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要求设置。采购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供应商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函,详见比选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分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分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报价中同时参与(需提供承诺函,详见比选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允许转包(需提供承诺函,详见比选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0.已进行登记并领购了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注:未在本公告第五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六、登记及获取公开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公开比选文件售价:
1、登记及公开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4日17:30
2、登记及获取公开比选文件方式:
潜在供应商在领购公开比选文件之前,须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注册获取公开比选文件。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公开比选文件。
3、公开比选文件售价为本项目平台服务费500元,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按平台规定收取,不设邮寄服务。平台支持、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公开比选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已领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购买了公开比选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申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获取公开比选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等相关操作流程请登录平台网站【网站主页 -平台服务-操作手册】查看台操作指引。有关网上注册及采购文件发票等事宜咨询网站客服电话:400-9030-870。
七、最高限价及非竞争费用:
1、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含税人民币)为3729533.55元。响应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任一项综合单价报价高于工程量清单中对应的综合单价限价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综合单价限价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非竞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36334.46元(其中,地下管线工程:67256.24元;中、东区道路和场地平整工程:69078.22元),暂列金额为 92403.6元(其中,地下管线工程:50313.39元;中、东区道路和场地平整工程:42090.21元。(未按公开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审小组按照公开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八、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开标系统/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九、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供应商如不参加开启会,将被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十、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采用线上电子采购的方式。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gzebid.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可将备用U盘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线下开启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在系统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未参与报价。
2.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见【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www.gzebid.cn/#/categ{**y/articleDetail?categ{**yId=190000&categ{**yId2=51841e9d816448898020803fb7c715e2&articleId=60c6cba612e34128b477c6d057abb0d2。其他平台操作疑问咨询网站客服。
3. 网站客服联系方式: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或者qq:3151435402
【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采购信息将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gzebid.cn)、()发布。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十二、监督部门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本采购项目的监督单位为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34316482。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4号
联 系 人:彭小微
电 话:020-3431641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人:程艳霞、刘美良、王勇新
电话:020-83544076、020-83541820
电子邮箱:gtc102@126.com珠江电影制片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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