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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5-GZC10-2025年云网IPv6+与固网终端流量智能分析关键技术研究项目IP流量采集分析设备租赁服务询比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25-GZC10-2025年云网IPv6+与固网终端流量智能分析关键技术研究项目IP流量采集分析设备租赁服务询比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7-03
详细内容:
25-GZC10-2025年云网IPv6+与固网终端流量智能分析关键技术研究项目IP流量采集分析设备租赁服务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5-07-03

正文

正文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5-GZC10-2025年云网IPv6+与固网终端流量智能分析关键技术研究项目IP流量采集分析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编号:ZB-14-04D-2025-D-F-A1442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到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09号;

(2)★到货及安装调测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测;

(3)★租赁开始日:租赁物到达并安装调测完毕可正常使用之日;

(4)★租赁期:自租赁物到达并安装调测完毕可正常使用之日起60天;

(5)预算金额:198,000.00元(不含增值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完成IP流量采集分析设备租赁服务

序号



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配置要求(性能要求、接口要求、软件要求等)



数量



★租赁期



(台)



(天)



1



IP流量采集分析设备



支持通过与指定路由器建立IPv4/IPv6/VPNv4的BGP邻接关系的方式采集相关BGP路由表信息;建立BGP邻接关系时支持4字节AS号;支持将通过不同BGP邻接关系获取到的多张BGP路由表合并为一张BGP路由表用于数据映射分析;

支持业内主流各个版本xFlow数据的采集与分析,xFlow版本包含但不限于:Netflow V5/V9、Netstream V5/V9、sFlow V4/V5、IPFIX ;

支持多样化流量度量:bps(字节率)/pps(封包率)/fps(每秒flow数)/ 总字节数 / 总数据包数;

支持异常事件分析、DDoS攻击检测及告警功能;

测试接口:1000M接口不少于2个,10GE接口不少于2个;支持1个管理接口。



1



60

具体详见询比文件《附件:需求说明书》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198,000.00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供应商为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须提供其为本次出租物的制造商的声明(格式自拟)及所出租的全部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原值证明。

(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为本项目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函及所出租的全部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原值证明;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和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响应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如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同时授权委托两家或以上代理商的,则所授权委托的所有的代理商的响应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为非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但自有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供应商:须提供所出租的全部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原值证明。

备注:原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发票扫描件、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扫描件、清单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填写报价表的“仪表/设备/系统原值”的值与其所递交的原值证明的值不一致,以原值证明的值为准(如原值证明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响应文件截止递交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响应产品/服务资格要求:

响应产品/服务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 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14时30分。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09号

邮编:510630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020-386396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宋晋刚、刘玉凤、田时启、冯靖圆、李倩、钟龙华、李科、邓钊杰

联系人:邓钊杰

联系电话:19230159192

电子邮件:dengzj@gcbidding.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14428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询比标包文件

25-GZC10-2025年云网IPv6+与固网终端流量智能分析关键技术研究项目IP流量采集分析设备租赁服务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5-GZC10-2025年云网IPv6+与固网终端流量智能分析关键技术研究项目IP流量采集分析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编号:ZB-14-04D-2025-D-F-A1442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到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09号;

(2)★到货及安装调测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测;

(3)★租赁开始日:租赁物到达并安装调测完毕可正常使用之日;

(4)★租赁期:自租赁物到达并安装调测完毕可正常使用之日起60天;

(5)预算金额:198,000.00元(不含增值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完成IP流量采集分析设备租赁服务

序号



租赁物名称



租赁物配置要求(性能要求、接口要求、软件要求等)



数量



★租赁期



(台)



(天)



1



IP流量采集分析设备



支持通过与指定路由器建立IPv4/IPv6/VPNv4的BGP邻接关系的方式采集相关BGP路由表信息;建立BGP邻接关系时支持4字节AS号;支持将通过不同BGP邻接关系获取到的多张BGP路由表合并为一张BGP路由表用于数据映射分析;

支持业内主流各个版本xFlow数据的采集与分析,xFlow版本包含但不限于:Netflow V5/V9、Netstream V5/V9、sFlow V4/V5、IPFIX ;

支持多样化流量度量:bps(字节率)/pps(封包率)/fps(每秒flow数)/ 总字节数 / 总数据包数;

支持异常事件分析、DDoS攻击检测及告警功能;

测试接口:1000M接口不少于2个,10GE接口不少于2个;支持1个管理接口。



1



60

具体详见询比文件《附件:需求说明书》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198,000.00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供应商为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须提供其为本次出租物的制造商的声明(格式自拟)及所出租的全部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原值证明。

(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为本项目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函及所出租的全部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原值证明;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和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响应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如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同时授权委托两家或以上代理商的,则所授权委托的所有的代理商的响应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为非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但自有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供应商:须提供所出租的全部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原值证明。

备注:原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发票扫描件、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扫描件、清单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填写报价表的“仪表/设备/系统原值”的值与其所递交的原值证明的值不一致,以原值证明的值为准(如原值证明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响应文件截止递交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响应产品/服务资格要求:

响应产品/服务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 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5供应商注册”。

3.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14时30分。

4.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4.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5. 供应商注册

5.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5.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5.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109号

邮编:510630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020-3863969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宋晋刚、刘玉凤、田时启、冯靖圆、李倩、钟龙华、李科、邓钊杰

联系人:邓钊杰

联系电话:19230159192

电子邮件:dengzj@gcbidding.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14428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5-07-03 09: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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