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5年杭州市分公司边缘算力云服务一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5-1296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边缘算力云服务一期所需的设备(不含安装服务),主要包括算力设备、液冷机柜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366.5万元(含税),以中标含税金额作为合同含税金额上限。
1.3交货期:下发订单之日起30日内货到指定地点。
1.4交货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1个月。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大类
| 设备
| 预估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
算力设备
| 主板
| 200
| 个
| 708
|
CPU
| 200
| 个
| 2358
|
内存
| 400
| 套
| 388
|
电源
| 200
| 个
| 620
|
CPU散热器
| 200
| 个
| 98
|
GPU散热器
| 200
| 个
| 115
|
GPU转接卡
| 200
| 个
| 133
|
显卡
| 200
| 个
| 5310
|
液冷机柜
| 浸没液冷机柜
| 1
| 套
| 934513
|
交换机
| 核心交换机
| 2
| 台
| 23010
|
接入交换机
| 14
| 台
| 5845
|
光模块(单模)
| 8
| 个
| 5753
|
光模块(多模)
| 28
| 个
| 690
|
控制盒
| 控制盒
| 44
| 个
| 1327
|
终端盒
| 终端盒
| 1
| 个
| 4425
|
网线
| 六类网线
| 2
| 米
| 1.8
|
辅材
| 走线架
| 40
| 米
| 53
|
防盗门与智能门锁
| 1
| 套
| 3098
|
静电地板
| 334
| 平方米
| 45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
A:至少1个【算力设备类】销售业绩。
B:至少1个【液冷机柜类】销售业绩。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A、B的业绩要求。不同合同叠加满足或同一合同同时满足均可。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2.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1)投标人须是液冷机柜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须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液冷机柜为投标人制造);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2)投标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投标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说明: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为母公司,投标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投标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也视为制造商投标。
2.6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产品合法合规。
2.7控股管理关系:(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不得存在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