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有源含水分析仪更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有源含水分析仪更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24-FW945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有源含水分析仪更换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有源含水分析仪更换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72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站库内安装的13套放射性含水分析仪更换为无源含水分析仪,13枚放射源进行拆除回收处置,确保全厂放射源使用依法合规。(铁西末站计量交接4套、镇三卸油台计量间1套、镇二卸油台计量间1套、镇二联计量间4套、镇三转计量间1套、镇四转计量间1套、镇七转计量间1套)。
2.3 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节服务标准和要求”。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所辖油气生产区域。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条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在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查询到豁免管理名单内的单位可以不用提供辐射安全使用许可证,须提供名单截图。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或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日前)具有含水分析仪更换及放射源回收处置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可查询,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至少4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维修人员至少2(含)人(维修人员均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证书》);以上人员均须是本企业在岗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证书》及近半年内(2025.1-2025.6)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 2024年 1 月 1 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所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2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7.3 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16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投标人登录账号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6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8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长庆油田(庆阳)生产指挥中心 |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油田陇东生产指挥中心6楼 |
联 系 人:张绍鹏 | 联系人:丰腾飞、曾奎 |
电 话:0934-8391007 | 电话:0934-838090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182953860@qq.com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5年6月9日
附件:中国石油优蓝设备U-Key办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