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0万吨/年POE装置溴化锂冷冻机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0万吨/年POE装置溴化锂冷冻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EC425-003PM-WZ-EQ-2025-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0万吨/年POE装置溴化锂冷冻机,招标人为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溴化锂冷冻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0万吨/年POE装置溴化锂冷冻机。
2.2物资采购数量:溴化锂冷冻机2台,溴化锂冷冻机主要由发生器、冷凝器、吸收器,蒸发器、配套系统及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
2.3建设地点: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10万吨/年POE装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4建设单位: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2.5计价方式及价格组成:固定总价。含成套设备货款、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保险、设计费、产品设备包装费、开试车备件、特殊工具、数智化交付、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服务费等。
2.6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装置内。
2.7交货期:2025年10月30日前。
2.8质保期:设备正常投用后12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以先到为准。
2.9付款方式: 30%预付款;40%到货款;20%调试、数字化交付及竣工资料;10%质保金。
2.10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2.11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45万元人民币(含税)。
2.12招标范围:溴化锂冷冻机2台(详见技术询价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资格条件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资格条件2
报价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3.1.3资格条件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网页截图),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财务要求:根据所报2022-2024年度(未公开2024年度报告的,应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1)最近一年的资产负债率≥100%;
2)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90%,且平均净利润<0。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5)投标人在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含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3.1.4资格条件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中国大陆制冷量为3100KW及以上,且连续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热水型溴化锂冷冻机的业绩作为有效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设备投用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单价、数量、合计价格和合同总价)、双方盖章页】。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最终用户签盖章的成功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和对应用户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3.1.5资格条件5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
3.1.6资格条件6
失信惩戒: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 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
2) 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
3) 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4) 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06日08时至 2025年06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招标文件购买需安装UKEY插件,并将UKEY插入电脑后方可购买。
在线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主控台,选择已报名项目,点击“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支付(首次支付需先前往工具中心下载并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详细操作请参考公告附件1、2购买招标文件温馨和公告附件4,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6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5.3.1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系统内分配到此项目。
5.3.2托管投标保证金机构: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 号:313265010019
帐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4)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通潭大路东端经贸大厦
邮 编:132002
联 系 人:吴迪
电 话:0432-65100336
电子邮件:wudi02-hqc@cnpc.com.cn
日期:202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