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西芹)科教基地试验地土地综合平整(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主为福建农林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农林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平(西芹)科教基地试验地土地综合平整(设计施工一体化)。
2.2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福建农林大学南平(西芹)科教基地范围内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在加强原有林场建设的基础上,调整整理6块土地作为农业试验地,其中2块为水田地(共计40亩),4块为旱地(共计42亩),规划总面积82亩;从而创造出体现福建特色的农林混合生态系统的典型场景。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0.0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52.42万元,综合服务费17.58万元。
2.4 招标范围:
福建农林大学南平(西芹)科教基地试验地土地综合平整(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具体包括前期测量(测绘)、规划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等。
主要建设内容:①复垦水田项目:项目规划土地整治面积约为40亩,涉及2个地块,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挡墙支护和其他工程。②复垦旱地项目:项目规划土地整治面积约为42亩,涉及4个地块,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挡墙支护和其他工程。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0天(60天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交叉推进高标准旱地施工30天),包含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
2.6 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测绘资质: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土地规划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土地规划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6日 17 时00分00秒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进行投标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6月26日9时40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凭证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查询。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网址: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电话:陈老师
联系人:0591-83746975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二期C3-718
电子邮箱:353598630@qq.com
电话:0591-87597189
联系人:叶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农林大学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电话: 0591-8639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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