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7-17,截止日期:2021-07-29,公告主要内容为:和平区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机关和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和平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编号:271765961)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机关 和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27176596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71765961 项目名称:和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53万元 最高限价:65.5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65.53 | 65.53 | 工程监理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建设开始至2022年12月。(不包含保修期,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7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7)人员资格要求:①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由投标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②总监驻场代表1名,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若提供职称证书应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且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兼任总监驻场代表,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8)供应商须是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合格供应商,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有效供应商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到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方式:报名单位须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注明专票还是普票,若申请专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凭证),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售价:1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和平区民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101号 联系方式:022-23451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联系方式:022-282200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兆艳 电 话:022-2822004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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