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7-17,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肥东县农村道路绿化养护答疑回复[2021],所属区域:安徽-合肥-肥东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采购业主: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021ADDFZ0012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肥东县农村道路绿化养护项目答疑回复
“肥东县农村道路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2021ADDFZ00127)答疑回复如下:
一、答疑回复:
疑问1:省级为更高荣誉,招标文件限定市级荣誉得4分是否合理,能否改为累计积分: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累计8分如确定限定市级荣誉的话,省级荣誉超过4分的情况下,多出的省级荣誉是否可以降级作为市级荣誉加分
答:评分细则“投标人荣誉”更改为:
10
| 投标人荣誉(0-8分)
|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承接的绿化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份荣誉或奖项得2分;获得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份荣誉或奖项得1分。满分8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管养面积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同一业绩获得多项荣誉的,不累计计分。
(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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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第一小条和第二小条时间是否统一项目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等,优秀工程师荣誉称号是否认可
答:评分细则“项目负责人业绩”中优秀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获得的荣誉为2017年1月1日以后获得。“优秀工程师”荣誉称号不予认可。
疑问3:具有三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治员,依据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64条为有害生物防制员(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上是防“制”,是否把有害生物防治员的“治”改为“制”。
答:“有害生物防制员”是指由卫生和计生部门颁发的证书与我中心提到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评分细则“人员配备”中所指的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是由国家林业局颁发的证书,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4: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要求的时间均为2017年1月1日以来,但荣誉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是否统一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来。
答:评分细则“投标人荣誉”中荣誉获奖时间更改为2017年1月1日以来。
疑问5:投标人荣誉中描述的投标人所承接的绿化项目是否包含绿化施工项目
答:评分细则“投标人荣誉”中投标人所承接的绿化施工项目若包含绿化养护的,于以认可,但需提供合同,且合同中应体现绿化养护内容,若绿化施工合同中无法体现绿化养护内容需另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疑问6:租赁的车辆覆盖养护期,是否满足加分要求请明示!
答: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7:因企业部分人员为下岗再就业员工,社保已由原单位缴清。为证明此部分员工为投标企业人员,能否提供投标企业的劳动合同及加盖银行印章的工资流水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返聘合同及银行工资流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下岗再就业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不予认可。
二、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1年08月05日 09点00分
三、开标地点更改为: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四层开标 3室
注: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一)项目单位:肥东县林业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永健
电话:0551-62521028
(二)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十三层
联系人:刘骝
电话:0551-62520515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