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发布,2021-07-1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容桂大道桂新西路至红旗中路段拓宽改造提升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容桂大道(桂新西路至红旗中路段)拓宽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容桂大道(桂新西路至红旗中路段)拓宽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以相关文件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容桂大道(桂新西路至红旗中路段)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路线长度73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2.3 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1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926034.19(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工作内容包括:
(1)道路部分:拆除修复车行道病害路面,拆除现状边绿化带拓宽路面,拆除车行道新建中央绿化带,拆除新建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新建人行道侧石和绿化带侧石、分隔栏、树池、车止石等;
(2)交通部分:新建标志牌、标杆、警示柱等;
(3)排水部分:新建II级混凝土管DN300,新建钢塑给水管DN100,新建塑料疏水管DN110,新建单篦雨水口和双箅雨水口,新建管道接入雨水口和雨水井修复,车行道和人行道的井座改造提高等;
(4)绿化部分:砍伐现状乔木,绿化带和树池回填种植土,种植乔木和花卉地被等;
(5)安装部分:路灯、交通灯、配电箱安装,配线配管敷设,手孔井砌筑、户外电控箱基础制作,拆除路灯、配线配管及基础,土方挖填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发布的具体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符合及各项要求以及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以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证书为准。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中标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为止。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7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内,通过扫描收款二维码的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整。支付时必须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全称(如无法填写全称,则可填写简称,但该简称须能识别投标人身份),否则因付款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付款单位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付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按本项目《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如投标人须开具发票,需将相关开票信息(投标人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523053412@qq.com,招标代理将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费用收款二维码的获取方式:由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下载文件《(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费用收款二维码》获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3.8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采用现金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8月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138500,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置业大厦1号楼副楼4楼)。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告栏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5号
邮 编:528305
联 系 人:马小姐
电 话:0757-2638531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1栋10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7-81237291
传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