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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柏堰科技园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更正公告32021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安徽柏堰科技园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更正公告32021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7-19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7-17,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柏堰科技园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021AGGFZ0014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柏堰科技园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GGFZ00141

项目名称:柏堰科技园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t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具体评分细则”修改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90分)

清扫保洁方案

方案制定详细,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各项管理制度方案、人员配置、团队配置(专岗专责)方案:包括根据本项目的要求

100%配备人员、落实网格化管理的定员定岗定责的“三定”岗位责任制、人员考勤制度等及每月向采购人报备人员定岗表和人员变动表、人员培训计划、工资福利发放、权益保障等;2、机械作业方案(在符合采购需求作业标准的前提下可作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间、作业方式、作业频次、维养管理等);3、移交工作方案:包括进场时人、财、物的计划安排,退场时公共设施、机械设备移交和进退场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等;4、环卫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标准及承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规范及作业质量标准并承诺,包括市政道路、后街巷道清扫保洁、河道水面清捞、垃圾收集清运、小广告清理、垃圾中较站和公厕的保洁维护管理等,突破传统运作模式,作业措施、使用的设施设备有创新的;5、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项目质量的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科学,符合本项目需求,制定了安全措施和文明作业的服务承诺以及处罚制度等;6、作业质量督查考核办法:包括督查机制、考核细则、奖惩措施等及实行质量长效管理机制承诺;7、安全文明作业和劳动保护措施:包括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措施、文明作业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劳动保护措施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方案酌情评分:



(1)方案深入详细,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的,得 4.5<F≤6 分;



(2)方案具有一定实用性,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F≤4.5 分;



(3)方案待完善的,得 2≤F≤3 分;

(4)差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备注:F 为投标人本项指标得分。

0-6分

文明劝导服务方案(市容综合管理)

对区域内的流动摊点管理、小广告清理、门前三包管理、出店经营劝导,共享单车、电动车有序停放等内容有针对性的方案,制定实质性的作业、管理制度及相关难点工作的处置方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方案合理性和响应程度等方面酌情评分:



(1)方案深入详细,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的,得 4.5<F≤6分;

(2)方案具有一定实用性,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F≤4.5 分;



(3)方案待完善的,得 2≤F≤3 分;

(4)差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备注:F 为投标人本项指标得分。

0-6分

绿化养护方案

方案制定详细,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根据投标人针对管养范围、养护量、养护完好状况的管养等重难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管养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及针对性情况;2、根据投标人针对所投合同包所提供的人员网格化管理定岗定责方案情况;3、养护调度、管理、考核等信息技术运用。本项目采购人后期在管养区域内实行智慧化管理,要求投标人具备智慧管养服务能力,与智慧城管系统监管平台进行对接,进行智慧化管理。如设施定位管理、劳务管理、病虫害管理、植物生长管理、苗木成活率管理、养护监管系统等相关数据的解决方案; 4、建立针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有专门的质量控制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包括督查机制、考核细则、奖惩措施等及实行质量长效管理机制承诺;5、安全文明作业和劳动保护措施:包括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措施、文明作业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劳动保护措施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方案酌情评分:



(1)方案深入详细,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的,得 4.5<F≤6 分;



(2)方案具有一定实用性,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F≤4 .5分;



(3)方案待完善的,得 2≤F≤3 分;

(4)差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备注:F 为投标人本项指标得分。

0-6分

重大活动及应 急保障方案



应急预案机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雨雪冰冻、防汛抗旱、大气污染等特殊天气、交通事故、撒漏事故、秸秆禁烧)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方案酌情评分:

(1)方案深入详细,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的,得 4<F≤5 分;

(2)方案具有一定实用性,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3<F≤4 分;

(3)方案待完善的,得 2≤F≤3 分;

(4)差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备注:F 为投标人本项指标得分。

0-5分

成本费用测算



投标人对于投标报价进行合理科学测算,包括用工工资、补贴、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费、机械车辆使用成本、设施设备运营成本、工具及耗材费用和企业管理费、税费、利润等一切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成本费用及预期收益,评委会根据以上内容酌情评审:

各项成本费用提供明细测算且科学、合理全面的得4分,各项成本费用提供明细测算比较科学、报价比较合理较全面的得3分,各项成本费用测算不够科学、不够合理、不够全面的得1分,不提供成本测算不得分。

0-4分

企业获得相关认证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个认证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0-4分

车辆配备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满足“主要设备配置要求表”中洗扫车、小型扫路机、洒水车、雾炮车(以上车辆均为2019年1月1日以后购置)要求的,1辆车得1分,满分14分。超过“配置要求表”对应数量要求的车辆,不计分。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自有车辆。洗扫车、洒水车、雾炮车: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的照片和行驶证扫描件;小型扫路机: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的照片和发票扫描件。

(2)车辆类型:投标文件中通过提供车辆照片扫描件来体现,照片须能体现车辆整体外观情况,且经评委会认定为本项要求的车辆类型。

(3)如为投标人分公司(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自有车辆的,须另附投标人分公司(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与投标人关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营业执照、经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截图等)。

0-14分

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1人)自2017年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如下业绩的,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本项满分5分):

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X为单个合同道路清扫保洁面积):70万平方米≤X<150万平方米,每个得1 分;150万平方米≤X<300万平方米,每个得1.5 分;X≥30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城市公共区域绿化(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或公园类绿化养护等)项目业绩(X为单个合同城市公共区域绿化面积):100万平方米≤X<150万平方米,每个得1分;150万平方米≤X<200万平方米,每个得1.5分;X≥200万平方米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同一业绩同时符合两项要求的,可累计计分。

同时具有以下业绩的得5分,满分5分(以下业绩可为不同项目业绩,也可为同一项目业绩):(1)单个合同道路清扫保洁面积≥300万平方米;(2)单个合同城市公共区域绿化(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或公园类绿化养护等)面积≥200万平方米。



第项已经得分的,第项不再得分。



2、2017年1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卫类荣誉(如优秀环卫工人、城市优秀美容师等)或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的,每人得1分,满分3分。

注:人员岗位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第1项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面积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可)

2、第2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人员姓名,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如提供获得多个奖项的,不累计得分

3、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 7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8分

投标人荣誉

1、投标人自2017

年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或绿化养护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 1 个得 2分,满分4分。

2、自2017年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城市(区)道路清扫保洁(或绿化养护)项目履约期内,项目所在城市(区)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区)或者国家卫生城市(区),每个荣誉得 2 分;项目所在城市(区)获得省级文明城市(区)或者省级卫生城市(区),每个荣誉得

1 分;该小项满分4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所管项目合同扫描件。

(2)如投标人所管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或绿化养护)项目履约期内,所管城市中的一个区获奖,奖项予以认可;如投标人所管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或绿化养护)项目履约期内,所管城区隶属的城市获奖,奖项予以认可。

0-8分

投标人业绩



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符合以下要求的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本小项满分12分(X为单个合同道路清扫保洁面积)。(1)70 万平方米≤X<150 万平方米,每提供 1 个得2分;(2)150 万平方米≤X<300 万平方米,每提供 1 个得 3 分;(3)300 万平方米≤X<500 万平方米,每提供 1 个得4分;(4)X≥500 万平方米的,每提供1个得6分。

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城市公共区域绿化(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或公园类绿化养护等)项目业绩,本小项满分12分(X为单个合同城市公共区域绿化面积)。(1)100 万平方米≤X<150 万平方米,每提供 1 个得 2 分;(2)150 万平方米≤X<200 万平方米,每提供 1 个得 3 分;(3)X≥200 万平方米的,提供1个得4分。

注:

(1)以上业绩为已履约完毕的业绩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可。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如面积)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同一业绩同时符合上述多项要求的,可累计计分。

0-24分

智慧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智慧管理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的定位功能,人员及车辆的作业状态运行轨迹。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智慧管理系统:

(1)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0.5分;

(2)该系统在环卫项目或绿化养护中运行过(或正在运行中)的,且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后在本项目管理中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该系统,得0.5分。

备注:(1)第1小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如非投标人自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授权使用函扫描件。



(2)第2小项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该系统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及承诺函扫描件。

0-1分

2、根据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智慧管理系统在本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实施方案(包括建设时间步骤安排、运行管理要求等),由评标委员会酌情评分:



(1)方案深入详细,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的,得

3<F≤4 分;



(2)方案具有一定实用性,符合项目要求的,得

2<F≤3 分;



(3)方案待完善的,得 1≤F≤2分;

(4)差或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备注:F

为投标人本项指标得分。



0-4分

价格分

(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主要设备配置要求表”修改如下:





环卫主要设备配置要求

名称

最大总质量(KG)

数量(第1包)

数量(第2包)

备注

洒水车

≧18000

2

2



洗扫车

≧18000

3

3



雾炮车

≧18000

1

1



小型扫路机

≧2200

2

2



后装垃圾压缩车

≧12400

2

2



小型油污清洗车



2

2



皮卡车



3

3



电动船





1

配载8人以上,需配套有水面应急、救援(救生圈、救生衣按10套配备)设施

绿化养护主要设备配置要求

名称

最大总质量(KG)

数量(第1包)

数量(第2包)

备注

洒水车

≧18000

5

5



雾炮车

≧18000

1

1



高架作业车



1

1



车载高压喷雾器



3

3



皮卡车



2

2



注:以上设备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7月17日09:00至2021年07月26日17:30;

4、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17时30分;

5、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10日10点00分;

6、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1年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主要设备配置要求表”中要求 “小型扫路机”指的是什么设备

答:用于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狭小空间区域的清扫作业车辆。

2、近几年因PPP模式的兴起,很多环卫项目是以PPP项目形式进行市场化的,中标方是总公司,PPP项目的性质就是政府指定平台与社会资本方组建SPV项目公司后与采购方签订项目合同,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方名义中标项目是否可纳入评分

答:政府指定平台与社会资本方组建SPV项目公司后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方名义中标项目不予认可。

3、本项目含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两个内容,是否可以分开招标

答: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两位一体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便于保障后期服务质量,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铭传路188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1- 6536830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话:0551-65311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311079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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