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7-17,截止日期:2021-07-28,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开区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机关天津市监狱管理局2021年机关食堂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南开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TJRD-2021-B-0130)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2021年机关食堂项目 (项目编号:TJRD-2021-B-013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2021年机关食堂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 08点5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D-2021-B-0130 项目名称:天津市监狱管理局2021年机关食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万元 最高限价:2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10 | 210 | 餐饮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之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磋商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磋商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5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有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等内容。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拟配备人员相关要求:
(1)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提供该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须提供拟配备人员无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之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磋商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磋商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5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有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等内容。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拟配备人员相关要求:
(1)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提供该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须提供拟配备人员无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到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8日 08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和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 27023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联系方式:022-59953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女士 电 话:022-5995388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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