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欣佳苑F区工程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欣佳苑F区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高新管核[2021] 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项目代建单位)为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金汇路以东、文明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南通高新区金汇路东侧,文明路北侧。占地面积25329M2,建筑总面积为64797.19平方米。本工程由8幢11层住宅楼(其中:一层为非机动车车库层,其余十层为住宅+阁楼),1幢地下一层非人防地下车库、1幢地下一层人防地下室、1幢配电房、1幢物管用房及门卫、1个成品垃圾房、1个成品岗亭以及围墙、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组成的住宅建筑群。本工程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本清单的编制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中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管网、室外路灯、消防水、消防电、水表远传、弱电、三网合一通信配套等工程(不含10KV供配电工程)。其中,①、土建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建筑、结构工程;②、水、电工程:电气、给排水安装;③、消防工程:包括室内、外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④、弱电工程:智能化、电视、电话、对讲等工程;⑤、电梯:电梯安装工程;⑥、室外配套工程:室外管网、围墙、道路、景观绿化、河塘清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额约为26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1-8#楼、配电房、物管用房及门卫、成品垃圾房、成品岗亭以及围墙、室外管网、道路、地下机动车地库、人防、现场三通一平及配套包含但不限于雨污水、道路、路灯、自来水及供电表后部分、消防联动及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智能化系统、三网合一、景观绿化)。建筑面积约为64797.19m2。具体包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明确的范围内的桩基(含工程试桩)、土方、土建、安装的房屋建筑,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2018 年 1月1 日以来( 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6万平方米住宅类施工项目并且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施工合同 ” 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②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 年 1月1 日以来( 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 ,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6万平方米住宅类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文明工地(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证明。“ 施工合同 ” 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或信息归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公司技术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为同一个业绩),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18年1月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9 日9: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其中招标文件费100/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21年7月21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不署名形式网上提问,网上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
6.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及栏目: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7. 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9时30 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定标采用评定分离办法。按评标(确定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进行。
(1)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信誉、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按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前五名定标候选人,不排序(有效投标人>5家;若有效投标人数≤5家时只需确定前三名)。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分且报价均相同时,抽签决定定标候选人。
在评审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招办【2017】3号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 人组成,其中发包人2人,区相关部门抽取5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根据苏建规字(2020)6号文第七条规定,人数应为定标委员会人数的5倍,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标前一个小时在上述定标成员库中抽取。
(3)评标:
总分100分,其中:①信用分5分;②投标报价95分。
①信用分(5分)
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5%;
信用分的确定:各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为《关于公布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通州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的通知(房建企业)》评分×5%(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投标企业未参加《关于公布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通州区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的通知(房建企业)》,则全部按照标准分2.5分计算。
②商务标评审(95分)
(1)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2)评标方法及其中的相关系数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1、投标报价(95分)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2)投标报价得分
①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5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方法二:
1、投标报价(95分)
(1)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6%、97%、98%;K2取值为100%。Q1、K1值由在开标前系统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报价得分
①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5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6分;每下浮1%扣0.4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一经确定,除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5)定标候选人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
(6)定标:
①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②定标采用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以此类推(N一般不超过5,排名N以后得0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③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署,并送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备案。
(7)定标因素: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7.1)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7.2)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7.3)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7.4)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并最少提供一份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项目的评价)。
(7.5)投标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7.6)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
(7.7)招标人对定标候选人可能进行考察、约谈的记录(若招标人进行,此项同时作为定标因素);
(7.8)其他材料
(7.9)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⑧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8)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全部排名)、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
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计人民币捌拾万元/投标单位(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12. 特别: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自行招标
| 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266号江海智汇园A1楼311室
| 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266号江海智汇园A1楼313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姚宇峰
| 电话:
| 0513-86598635
| 电话:
| 0513-8659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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