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芳溪镇芳溪至打石塘县道升级改造工程
第一次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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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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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 B类证书,不能有在建工程, 不能是公职人员,
需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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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1、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工程类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 B 类证书。
3、需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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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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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 B类证书,不能有在建工程, 不能是公职人员,需提供开标前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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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1、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工程类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 B 类证书。
3、需提供开标前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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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工程招标文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
其 它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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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授权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拟派的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提供开标前连续 3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5、企业具有市、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建造师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原件,提供开标前连续 3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7、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凭证(原件)或电子投标保函或银行保函(要求同投标人需知3.4.1),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8、“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提供开标前连续 3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9、投标承诺
书原件。除授权书、身份证、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书需提供原件外,其余证书、证件按国家政策性要求,均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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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本工程招标文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
其 它 要 求
|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授权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2、拟派的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提供开标前半年内连续 3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4、企业资质证书: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5、企业具有市、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建造师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原件,提供开标前半年内连续 3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7、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凭证(原件)或电子投标保函或银行保函(要求同投标人需知3.4.1),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8、“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提供开标前半年内连续 3个月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9、投标承诺书原件。除授权书、身份证需提供原件外,其余证书、证件按国家政策性要求,均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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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工程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要求金额800000元/标段。
变更为:本工程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要求金额500000元/标段。
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丰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地址:宜丰县
联 系 人 :胡家铭 电 话 : 18070553163
招标代理:江西人和永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宜丰县新昌中大道
联 系 人 :熊丽丽 电 话 :13970512655
监督部门:宜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宜丰县
电 话:0795-2752206
邮政编码: 33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