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24,截止日期:2021-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新河街道办事处五车地棚户区规划设计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规划设计,招标编号:HBCP-ZC-202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新河街道办事处五车地棚户区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HBCP-ZC-2021-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河街道办事处五车地棚户区规划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10号楼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P-ZC-2021-002 项目名称:新河街道办事处五车地棚户区规划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124万元 最高限价:187.12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87.124 | 187.124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新河街道办事处五车地棚户区规划设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2.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3.2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3.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磋商之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3.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7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8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4日到 2021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10号楼8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准备齐全后,至现场购买标书。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10号楼8层(河北春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10号楼8层(河北春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河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黄路251号 联系方式:13821609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春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10号楼8层 联系方式:022-5955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佩佩、戚国营 电 话:022-59553020
河北春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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