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25,截止日期:2021-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自治区执法打假承检机构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TC210Q0H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自治区执法打假承检机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10Q0H6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自治区执法打假承检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60000
最高限价(元):66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自治区执法打假承检机构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复印件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具有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备专业检验机构资质条件,具有与承担的质量抽检检测任务相匹配的实验室环境设施(固定的分析实验室和工作场所;投标人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具备与开展本项目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设备仪器采购发票或校准证书的复印件);
(3)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4)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3: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方式: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5日9时至2021年7月2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13999880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大厦南区8楼
联系方式:0991-2316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洁
电 话:0991-231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