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24,公告主要内容为:齐齐哈尔黑龙江省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CHF-C2106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的委托,对黑龙江省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黑财采〔2020〕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已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新冠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 项目编号:HCHF-C21067
3. 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4. 预算金额:8.75万元
5. 服 务 期: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
6. 采购内容:造价咨询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子公司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
6.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官方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7.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8.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为2021年06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开标大厅;
2. 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七、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江都街209号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904517897
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451-5886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