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市公用技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运管维综合实训中心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公用技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运管维综合实训中心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详见第六点说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14100
项目编号:0692-219B04480230
项目名称:市公用技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运管维综合实训中心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公用技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运管维综合实训中心设备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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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电气设备
|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模拟驾驶器等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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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公用技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运管维综合实训中心设备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证明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格式承诺)。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格式承诺)。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格式承诺)。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环境保护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格式承诺)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格式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详见第六点说明。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07室
注:①购买标书的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站: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标后,自行在网上购标订单里下载电子发票及电子招标文件,在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支付(建议选择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注:投标保证金不要汇入此账户)。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③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号
联系方式:8379726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020-663418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020-66341854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