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港霞凝港区(三期)工程南片区配套房建工程项目施工投标人提问时间已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及投标人提问的回复如下:
问1:此项目设计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设置要一级建造师要求。投标请问为什么要用一级建造师,请业主出具依据。
答:本项目仓库单层单跨30米,详见施工图纸。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单跨跨度≥ 30米属大型工程,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根据招标控制价清单,土建部分的E23表显示暂列金额为595735.01元,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为700000.00元,但在E24 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显示金额为1295735.01元(此金额为暂列金额与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的合计),而E26专业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表则无任何数据。请问控制价清单发布的表格与数据是否有误?
答:更正E.23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E.24 暂列金额明细表,E.26 专业/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招标控制价清单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见附件)。
问3:根据招标控制价清单,土建部分有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安装部分有材料暂估价,请问在填写投标信息表中的暂估价(万元)时,是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与材料暂估价合计金额,还是只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信息表,无需将材料暂估价金额汇总。”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5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湖南长沙新港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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