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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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博乐市城市展示馆建设项目已经由博市发改发(2021)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博乐市城市展示馆建设项目(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5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乐市南城区永隆广场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6150平方米,共三层,主体部分5186平方米,配套面积964平方米,其中配套包含消防控制室,消防楼梯间,扶梯区域,弱电区域,卫生间。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LS2021062343700101001
博乐市城市展示馆建设项目(EPC模式)
建筑面积6150平方米,共三层,主体部分5186平方米,配套面积964平方米,其中配套包含消防控制室,消防楼梯间,扶梯区域,弱电区域,卫生间。
本次工程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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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设计: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疆外企业需办理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报送;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25日至2021年07月15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xjweb/)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xjweb/)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7号楼1楼
地址:
博乐市南城区隆泉大厦20楼2006室
邮编:
833400
邮编:
833400
联系人:
高俊杰
联系人:
金秋红
电话:
0909-7660505
电话:
0909-766060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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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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