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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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2021-0604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受沈阳市总工会的委托,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就"沈阳市总工会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示范点建设"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沈阳市总工会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示范点建设
2. 项目编号:CG 2021-0604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5.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507室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路411号
方式:现场领取 (请携带优盘)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14点(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路4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14日14点(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路4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携带: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至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507室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总工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四马路三十号
联系人:刘德阳
联系电话:024-22852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路411号
项目联系人: 刘建国 余涛
联系电话:024-22565593
特别: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供应商请统一从职工之家大厦(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正门出入。请投标供应商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测温检查,再进入开标现场。
每个项目只允许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1人参加开评标活动。开标期间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分散就座,投标供应商须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投标供应商按要求认真填写《投标单位承诺书》,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中心工作人员。
投标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辽宁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派1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_ )参加 项目(文件编号: )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提前到达开标区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开评标现场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做好身份验证登记和体温监测。
2、参与开标人员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
3、凡是从发生疫情重点地区或近期去过该地区的参与投标人员,必须按着辽宁省和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的最新通告执行。
4、参加开标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开评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2021年 6月 23日
标书价格
无元
开标时间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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