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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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项目概况 门头沟区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资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层33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TGXM-202106151151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资金
预算金额:769.5434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69.5434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门头沟区2021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央资金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人行步道新建、花谷荒地挡墙和绿化、环形山路铺装和绿化。
合同履行期限:153日历天。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新资质标准)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原资质标准)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无;(注:相关专业资质要求为最低施工资质等级的项目,类似施工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近三年内(2018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止)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7)其他要求: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3日至2021年06月29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层330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采购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政府采购。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系统(网址:http://www.bjmtg.gov.cn/ggzy/index.jhtml)进行网上关注(首次登录需要CA注册),凡通过网上关注成功者,须携带关注成功网页截图证明(加盖公章),只有经网上投标关注成功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到现场登记后领取招标文件。(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 至2021年6月29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需各自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资料)
1)法人本人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内社保证明等资料;授权委托人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在本公司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等资料;
2)报名(关注)成功网页截图证明。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存档)、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要求的通告》;
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的相关要求;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 号)
(三)公告:
本次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刘工 010-69804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330
联系方式:张福兰010-57175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福兰
电话:010-5717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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