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TFD-采-21ZC056(招标文件编号:SCTFD-采-21ZC056)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队采购供伙食材服务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洪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晖路360号15楼10号附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成都市锦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队采购供伙食材服务商项目
下浮率(%):3.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成都洪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队采购供伙食材服务商项目 | 无 | (一)大米(核心产品): 1、一级大米。 2、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提供。 3、要求有大米检测报告,袋装,预包装应符合GB/T17109-2008粮食包装的规定和卫生要求。预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达国家标准(GB1354—2009)一级。 4、包装规格:25Kg/袋。 (二)菜籽油 1、品种为3级压榨菜籽油。 2、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提供。 3、要求非转基因、物理压榨、桶装。达国家标准(GB/T 1536—2004)3级,预包装应符合GB/T17374-2008信用植物油包装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标准应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17规定。 (三)肉类 1、鲜猪肉(应是当日屠宰),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兔肉等其它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2、散装生鲜禽(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 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3、生鲜肉类要求全程冷链配送,相关检疫证书齐全完备(配送人员提供原件,采购人留存原件;因证书不完备,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保证随时实物抽检检验检疫合格。 4、其他肉类 (1)鸡、鸭、鹅、兔、鱼、虾等生鲜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2)数量和品种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五)蔬菜水果类 1、蔬菜类 1.1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豆芽菜及豆制品、土豆、萝卜、白菜、花菜、佛手瓜、冬瓜、茄子、豇豆、青豆等叶菜类、茎菜类、根菜类、果菜类、花菜类等,实际以当季蔬菜和采购人通知为准。 1.2产品要求: 1.2.1蔬菜要求干净、优质、新鲜、无感观异常。须符合GB2763-2016或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 1.2.2豆芽菜及豆制品要求不得使用添加剂,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2、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送货前提出的具体要求供货。农药残留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六)干杂日杂类 1.1包括但不限于粉条、雪豆、海带、大豆、香料、食盐(加碘)、鸡蛋等一切干杂辅料,以采购人实际通知为准。 1.2产品要求: 1.2.1鸡蛋每枚净重≥50g,汞含量符合SB/T10277-1997(GB2749-2015),其他理化指标符合GB2748-2003(GB2749-2015)。鸡蛋须有生产日期等喷码,包装规范,无破损,蛋皮光滑干净。 1.2.2干杂类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产品优质、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 1.2.3食 盐:加碘,符合国家最新或行业标准。 | 每日担负约81人的工作餐就餐保障 | 最终结算价:最终结算价格=基准价格×结算率(结算率不得高于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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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洁(组长)、胡兰(组员)、向顺禄(组员)、肖邵斌(组员)、李智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借鉴《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米(结算率):97%、面(结算率):97%、油(结算率):97%、蔬菜水果(结算率):97%、肉类(含禽类)(结算率):97%、牛奶(结算率):97%、鸡蛋(结算率):97%、调味品(结算率):97%、干杂(结算率):97%、水果(结算率):97%、糕点(结算率):9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锦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上街20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4078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25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6273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28-8627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