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元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自然资源局青川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元-青川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中标商: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822202100012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822202100012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自然资源局青川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德阳市区汉江路116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645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青川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项目 服务范围:青川县全域范围 服务要求:1、规划编制的原则,一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遵循自然生态演替规律,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针对生态系统退化、生态功能发挥不足、生态问题突出、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重点区域。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考虑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特征和格局演变规律,分区分类合理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严控人造景观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四是坚持综合治理,科学部署。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开展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整体和局部、长远和当前的关系。五是坚持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建管模式。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积极拓宽保护修复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新机制。2、编制依据(1)相关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规划、国家“双重”规划、省生态修复规划,落实国家和省级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并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有关政策做好衔接。 (2)政策文件,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年4月14日)、《四川省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四川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 号)、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专项规划。 服务时间:规划期限规划期为2021—2035年,基准年为2020年 服务标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2020年7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 2020年1月)、《四川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指南》(2020年)、《四川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南》(2020年)、《四川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以上标准与规范若有更新,以最新标准与规范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邓霖(SC0808664),成员:郑驰(SC0802123),罗峰(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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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财库【2018】2号文件及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和采购代理协议约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065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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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
地址: | 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1818103966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蓝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2栋16层160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818102576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袁先生 |
电话: | 18181025763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