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连云港开发区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9
点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
LKZC202105-04
标段名称:连云港开发区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10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我区拟在德源药业国控点位周边和海州区工贸学校国控点位周边我区区域(主要涉及大浦工业区)安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本次采购共涉及
18
台空气质量监测仪、
18
台
气象仪
、
18
台
360
°
全景摄像头
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服务,并对
PM10
、
PM2.5
、
SO2
、
NO2
、
O3
、
CO
、
TVOC
、
CO2
等参数中的部分参数进行监测(具体参数设置见第六章项目需求),本次采购需提供
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查看服务,为环保部门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并提供安装调试和一年运维服务。投标人应充分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合同到期后,本次所采购的设备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
4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必要基建,
1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运行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是
/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www.ccgp.gov.cn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留存。
(
2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
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需提供承诺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5
月
14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
18:00:00
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4
日上午
9:00:00
(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2.
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
2021
年
6
月
4
日上午
9: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
868
号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供应商必须携带用于生成、加密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参加开标,同时提交投标文件备份(
U
盘)一份。
投标文件备份应当是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且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份作为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如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备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U
盘请张贴标签纸(或装入信封)写明标段名称与投标人名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
601
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方式:
0518-8021870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
868
号创智大厦二楼
211
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
0518-8234850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迟程
电
话:
0518-80218701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
CA
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
下载中心
-
供应商操作手册
[
网
]
。
系统操作咨询:
400-998-0000
;
0518-85861319
。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
-
供应商操作手册
[
网
]
)。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开标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地点。进入交易中心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现场扫码查验个人行程轨迹,配合中心做好体温检测、人流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项目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