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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环快速路劳动路节点及友新立交长吴路节点改造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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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环快速路劳动路节点及友新立交长吴路节点改造工程
已由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行审项建[2021]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100.00
%,私有资金:
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0
%,境外私人投资:
0.00
%,其他国有:
0.00
%
,招标人为
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西环快速路劳动路节点及友新立交长吴路节点
规模:西环高架胥江至友新立交段约800米范围进行拓宽改造,西侧主线增加2条集散车道,桥梁拼宽宽度为4-7.5米;南环高架友新立交至长吴路下匝道段约580米范围进行拓宽改造,主线增加2条集散车道,桥梁拼宽宽度为4-7.5米,地面道路同步进行相应改造,设计费约543.6万元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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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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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3205010304037454001001
| 西环快速路劳动路节点及友新立交长吴路节点改造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西环快速路劳动路节点及友新立交长吴路节点改造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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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13日8:00至2021年05月18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27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排水)设计专业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本次主要为改扩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桥梁、道路、排水、路灯、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绿化等。 四、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近五年(2016年5月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高架桥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备注: 1、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单位。 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第二名补偿4万元,第三名补偿2万元(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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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
| 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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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苏州市干将西路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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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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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杨禹青
| 联 系 人:
| 毛以川、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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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512-69152963
| 电 话:
| 0512-6807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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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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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191465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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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本项目为网上直播开标项目,各投标单位可至交易中心网络直播间现场观摩开标过程,采取观看网上直播的投标单位,请提前完成系统环境检测,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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