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山东智方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所在地:临沂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2,362.13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下属分、支行,下称“工行”)收购的山东智方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为2,362.1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790.00万元,利息572.13万元(截止2021年4月20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位于临沂市。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0日,我公司拥有山东智方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2,362.13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790.00万元,利息572.13万元,该笔债权由借款人山东智方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追加曲宝源、田金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借款人情况
山东智方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地址位于临沂高新区科技大道中段,经营地址位于临沂高新区科技大道中段,为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曲宝源,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2101万元,其中法人曲宝源2030.8万元,占比 96.66%,田金萍出资70.2万元,占比3.34%。企业经营范围:热量表及相关配件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仪器仪表及消费类电子产品研发、销售及相关服务。所属行业;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
初步了解,山东智方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在他行贷款1690万元,其中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900万元,建行信用贷款10万元,日照银行流动资金贷款200万元,承兑敞口560万元。
(三)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为借款人土地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最高额抵押登记金额1800万元,登记证号为临房他证高新区字第093509号,为第一顺位抵押,工商银行已于2018年1月申请法院保全,为第三顺序轮候(农行为第一封,查封标的为900万元,日照银行为第二封,查封标的为780万元),目前处于法院评估阶段。抵押房产位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苑庄村,房产证号为临房权证高新区第000351960号,建筑面积9248.97㎡,全部为工商银行贷款设定抵押。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2013年建成。1号楼101面积5423.224㎡,为办公楼,2号楼101,房产面积为3825.75㎡,为车间厂房。土地:土地位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苑庄村,土地性质为三级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权面积20000㎡。
2、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机器设备,为水表检测设备,数量共计6套,存放于借款人车间内,根据原债权行提供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办理抵押登记时账面价值100万元,该宗设备于2016年12月7日在临沂市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证号为临高市临抵登字(2016)第0081号,抵押担保金额1790万元。
(四)担保人情况
曲宝源、田金萍夫妻双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曲宝源身份证地址为临沂市兰山区南坊办事处桥坊村179号。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为通过强制执行公证书方式进入执行程序,收购前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已出具(2018)鲁1302执1579号之三裁定书,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曲宝源、田金萍名下位于兰山区南坊街道桥坊小区13号楼3单元301室房产(该房产在房管局未查到房产证),临沂市蒙阴法院出具(2019)鲁1328执133号裁定书,查封上述抵押物。
上述债权对应的借款本金、利息、抵押及保证信息应以我公司收购时的贷款资料或司法文书确认的为准,主从债权诉讼时效可能存在已过时效或未申请执行丧失权利的情形,主从债务人也可能存在营业执照被吊注销、破产等情形。抵押物也可能存在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效、灭失及被第三人占用。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债权有抵押物,变现前景较好。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2021年5月12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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