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②供应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至少满足资质要求中的一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承担代建责任相适应的资金、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能力;③具有工程项目代建管理经验(项目代建管理经验是指需经省、自治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备案或政府行文规定,工程性质相近及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相近的项目);④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和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从事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⑤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⑥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造价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⑦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或件;具有良好的资信水平,供应商及其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04月30日00点00分到 2021年05月10日23点59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2、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磋商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0点30分
3、磋商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单位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先在兵团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兵团版);2)使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兵团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中相关操作手册;(4)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采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第十师一八八团
联系方式: 158*****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地址: 十师北屯市新区南湖小区昆仑街800-2-3号
联系方式: 166*****1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娅婷
电话: 166*****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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