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1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04月09日10点00分到 2021年04月15日20点0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2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磋商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0点30分
3、磋商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单位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先在兵团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兵团版);2)使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兵团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中相关操作手册;(4)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采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第十师一八三团
联系方式: 135*****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疆天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地址: 新疆北屯市博望东街857号社保综合楼六楼
联系方式: 0906-761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臻
电话: 0906-761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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